刚上市就丢大客户,戈碧迦扣非业绩腰斩,关联方陈述“反复横跳”

时间:2025-04-24 16:52 栏目:特别策划 编辑:投资有道 点击: 96 次

2025年4月,湖北戈碧迦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戈碧迦;证券代码:835438.BJ)发布了2024年年报。2024年,戈碧迦实现营业收入5.66亿元,同比下滑29.95%,实现归母净利润7025.31万元,同比下滑32.59%,北交所上市首年“业绩变脸”。

我们研究发现,戈碧迦2024年收入和业绩下滑或与原大客户重庆鑫景特种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鑫景)有关,该客户正是戈碧迦招股书报告期内收入增长的关键,但自公司上市后就未再向其下订单。此外,戈碧迦对关联方的认定“反复横跳”,披露的信息存在众多自相矛盾之处。

来源:摄图网

说好不丢的大客户还是丢了,扣非后业绩腰斩

戈碧迦主要从事光学玻璃及特种功能玻璃材料的研发、制造和销售,2024年3月于北交所上市。2025年4月11日,戈碧迦发布了其北交所上市后的首份年报,然而,上市首年,戈碧迦就出现了“业绩变脸”的情形。

2024年,戈碧迦实现营业收入5.66亿元,同比下滑29.95%,实现归母净利润7025.31万元,同比下滑32.59%,实现扣非后的归母净利润6379.27万元,同比下滑49.05%。

而在上市前三年,也就是2021年至2023年,戈碧迦的营业收入分别为3.85亿元、4.29亿元、8.08亿元,逐年增长,2022年、2023年的同比增速分别为11.54%、88.26%。2023年,戈碧迦的归母净利润为10421.12万元,同比增长127.37%。

对于2024年收入和业绩下滑的原因,戈碧迦解释称,2024年公司纳米微晶玻璃产品重要客户重庆鑫景的订单于4月履行完毕后未获得新订单,其他纳米微晶玻璃客户的增量订单未能弥补重庆鑫景带来的影响,因此纳米微晶玻璃产品出货量明显下降,导致公司营业收入下滑。

据戈碧迦申报上市的首轮问询回复,戈碧迦与重庆鑫景自2021年起开始合作,2021年至2023年,戈碧迦来自重庆鑫景的收入分别为286.39万元、7502.37万元、49402.61万元,2022年、2023年分别较前一年增长7215.98万元、41900.24万元。

2022年、2023年,戈碧迦的营业收入分别较前一年增长4441.42万元、37895.65万元,也就是说,戈碧迦上市前两年的收入增长主要由重庆鑫景贡献。

此外,根据戈碧迦的上市申报材料,彼时,戈碧迦纳米微晶玻璃唯一客户为重庆鑫景,该产品是根据重庆鑫景提供的玻璃配方进行定制化生产,后续纳米级晶化工艺须由重庆鑫景完成,无法向第三方出售。

这自然引起了交易所的注意。交易所在首轮问询中要求戈碧迦说明重庆鑫景与戈碧迦合作生产微晶玻璃的背景、合理性,业务合作的可持续性。

戈碧迦表示,基于产品可靠性、稳定性、替代成本及时间周期等方面的考虑,重庆鑫景已对公司产品形成较强的粘性,重庆鑫景愿意与公司保持稳定的长期合作关系。公司与重庆鑫景系基于双方相互需要形成的互利共赢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双方业务合作具有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

然而,戈碧迦2024年3月刚刚上市,4月向重庆鑫景交付完订单后,就再未获得新的订单。2025年4月21日,戈碧迦在投资者交流活动中表示,“2025年重庆鑫景是否有新订单下达公司,以及订单量的多少,目前公司尚未获得相关信息”。

关联方的认定陈述为何“反复横跳”

虞国强为戈碧迦的实控人,戈碧迦2022年至2024年年报均表示,宜昌润卓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润卓)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然而,戈碧迦2024年3月披露的招股书,对宜昌润卓的定性描述是:“虞国强于2023年10月31日自该公司退出,不再在该公司持股及任职。但该公司的现有股东均为与虞国强存在密切关系之人士,从谨慎角度,仍将该公司认定为关联方”。

也就是说,戈碧迦在2023年3月、2024年2月披露2022年、2023年年报时,都将宜昌润卓认定为实控人控制的企业;2024年3月披露招股书时表示实控人不再在宜昌润卓持股及任职,仅是从谨慎角度将宜昌润卓认定为关联方;2025年4月披露2024年年报时,又将宜昌润卓认定为实控人控制的企业。

工商信息显示,2023年10月31日之前,宜昌润卓的注册资本为300万元。虞国强持有宜昌润卓297万元注册资本,持股比例为99%,胡志栋持有宜昌润卓3万元的注册资本,持股比例为1%。同时,虞国强任宜昌润卓执行董事兼经理。2023年10月31日,宜昌润卓的注册资本增加至1000万元,胡志栋仍持有宜昌润卓3万元的注册资本,持股比例为0.3%;曹云华持有宜昌润卓997万元注册资本,持股比例为99.7%。虞国强不再持有宜昌润卓注册资本,同时,宜昌润卓的执行董事兼经理由虞国强变更为曹云华。这应该就是戈碧迦招股书所称虞国强失去对宜昌润卓控制权的一次股权和职务变更。

但是,接手虞国强股权,成为宜昌润卓大股东的曹云华又是何方神圣呢?

据戈碧迦招股书,其员工持股平台秭归桐碧迦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的一名合伙人叫曹云华,其浦江分公司原负责人也叫曹云华,与宜昌润卓现任执行董事兼经理同名。同时,据招股书,戈碧迦有一名员工叫胡志栋,与宜昌润卓另一股东同名。

如果以上同名人员都是一个人,那么虞国强变通过曹云华、胡志栋实际控股宜昌润卓的可能性还是非常大的。招股书的陈述涉嫌虚假。

年报披露的信息太多不一致,年报质量堪忧

此外,戈碧迦定期报告、临时公告中披露的信息也存在众多自相矛盾之处。下面仅举其三。

第一,年报“对外提供借款情况”处称,2022年5月,戈碧迦对员工张卫芳提供借款,2024年期初余额为27.5万元,本期新增0元,本期减少6万元,截至2024年末余额为21.5万元。也就是说,2024年末,戈碧迦对张卫芳的账龄在2-3年的其他应收款应为21.5万元。

但年报“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项情况”处显示,2024年末,戈碧迦对张卫芳的其他应收款总计仅20.82万元,其中,5万元的账龄在1年以内,账龄在2-3年的其他应收款仅15.82万元。

第二,浦江晶凯隆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凯隆)为戈碧迦实控人控制的企业,秭归紫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紫昕集团)为戈碧迦持股5%以上股东,二者均为戈碧迦的关联方。

戈碧迦2024年半年报称,2024年上半年,戈碧迦作为出租方,向晶凯隆、紫昕集团出租房屋并收取租赁收入。但其2024年年报显示,2024年,戈碧迦作为承租方租赁晶凯隆、紫昕集团房屋并支付费用,未披露其作为出租方向晶凯隆、紫昕集团出租房屋的信息。

第三,2021年12月,戈碧迦开始上市辅导。据招股书及2024年半年报,2021年至2024年上半年,戈碧迦“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中的上市费用分别为0元、0元、470.5万元、513.82万元,合计984.32万元。也就是说,截至2024年6月末,戈碧迦支付的发行费用似乎应当为984.32万元。

但戈碧迦于2024年7月12日发布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称,截至2024年6月末,戈碧迦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1248.16万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1248.16万元。

除了业绩变脸外,戈碧迦上市后的首份年报就出现如此多的低级错误,也是让人大跌眼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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