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公司“专网通信”造假手法曝光,这家企业四年虚增13亿收入

时间:2023-09-12 16:55 栏目:特别策划 编辑:投资有道 点击: 1,136 次

​2021年,A股市场曾爆出900亿专网通信骗局。近日,牵涉其中的恒宝股份、国瑞科技先后收到证监会调查结果,造假手法一一浮出水面。

来源:摄图网

恒宝股份四年虚增收入超13亿

恒宝股份(002104.SZ)搭上专网通信的时间较早,自2016年12月起即在前任董事长的洽谈及决策下,从事隋田力主导的专网通信业务,即“特种通信物联网业务”,共执行了21个批次,涉及3家客户和8家供应商。

公司专网通信业务的供应商和客户、采购和销售合同的内容,均由隋田力指派的人员安排和控制,恒宝股份不参与货物运输过程,在产品交付前后不承担风险。根据合同约定,恒宝股份向供应商支付100%货款、客户向其支付5%货款作为定金,完成交货后客户支付其余95%的货款。

2019年8月,时任董事长、总裁钱京认为该业务不可控且毛利率低,决定停止,逐步退出。2020年10月起恒宝股份不再从事该项专网通信业务,前期款项已全部收回。

从业务性质来看,专网通信业务的核心是合同、单据和资金的流转,实质是以贸易业务为掩饰的资金融通业务,提供融资获取固定收益。该业务属于虚假自循环业务,不具备商品购销业务的商业实质,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定要求,不应确认相应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利润。

证监会认为,恒宝股份在未充分评估和审慎了解专网通信业务实质的情况下,即将该业务按照销售和采购合同发生金额确认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构成虚增营业收入,导致2017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合计虚增收入13.62亿元(误差系四舍五入造成)。

其中,公司2017年虚增营业收入1.61亿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11.74%;2018年虚增营业收入7.43亿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43.95%;2019年虚增营业收入3.99亿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26.01%;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5959.03万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5.66%。

若扣除虚增部分,公司营收规模在2017年、2018年出现明显下跌,同比降幅分别为10.76%、21.55%。

依据《证券法》,证监会拟对恒宝股份处罚款500万元,对公司时任董事长、总裁钱京处罚款200万元,对时任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徐霄凌和时任董秘、副总裁陈妹妹分别处罚款50万元。

根据过往公告,恒宝股份在2017年新增特种物联网业务,当期收入1.61亿元,预付款由上年同期的2546.87万元大幅增至6.10亿元。公司称,该业务合同订立后仅向客户预收5%货款,但需向供应商预付100%采购金额,导致期末形成预付金额5.95亿元。

公司在2020年年报问询回复中坦称,该业务产品的销售价格来源于主要部件的采购价格,公司对该部件采购价格无自主定价权,且该部件采购价格在最终售价中占比较高,因此公司对最终产品无自主定价的权利,应当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

国瑞科技2020年虚构过半收入,通道公司“有迹可循”

国瑞科技(300600.SZ)则是从2019年起开始开展专网通信业务,该业务涉及的部分上下游公司、部分公司开展的专网通信业务由隋田力控制。

国瑞科技的专网通信业务采用“以销定购”“以销定产、定采”模式,按照事先约定的毛利率同步与上下游公司签订购销合同,供应商、客户均由上游通道公司常熟市星弘达电子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弘达)指定,合同文本也由星弘达提供。

在开展专网通信业务过程中,国瑞科技发现该业务在产品质量及检验标准、主材质量、生产工艺等方面存在异常,知悉专网通信业务在资质及合同获取方面与公司其他业务存在明显不同。当下游客户未按期支付货款后,国瑞科技先是通过星弘达负责人向下游客户催款,后下游客户让国瑞科技找隋田力协商解决,国瑞科技在向隋田力追讨欠款过程中知悉专网通信业务由隋田力控制。

证监会认定,国瑞科技通过参与专网通信自循环业务,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2.26亿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58.72%;虚增营业成本1.86亿元,虚增利润总额4025.77万元,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49.68%。

依据《证券法》,证监会拟对国瑞科技处罚款200万元,对原董事长郦几宁、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龚瑞良、时任财务总监及副总经理陆国良分别处罚款60万元,对时任董秘王东、原财务总监任增强分别处罚款50万元。

根据公司历史公告,星弘达首次出现系在2019年年报中,为期末第一大其他应收款对象,期末余额2.25亿元,占当期其他应收款余额的97.57%,性质为代理业务款项,账龄均在1年以内,国瑞科技未对该笔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值得一提的是,星弘达在2019年7月才成立。

深交所关注到相关异常,对公司下发年报问询函。公司在2020年6月1日回复称,当期新增移动式无线数据通信一体化系统及多网状云数据处理通信机代理业务,下游客户与公司签订合同后以预付100%商业承兑汇票的方式支付货款,公司收到货款后,向供应商采购物资并支付90%以上的货款,供方提供产品、公司完成验收后交付下游客户,待客户验收后向供方支付剩余货款。

2019年该业务共签订7笔合同,含税销售额2.45亿元,收到客户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合计2.45亿元并在其他应付款中核算;对应采购合同含税金额2.27亿元,以票据和电汇的方式向供应商支付2.25亿元并在其他应收款中核算,该金额与公司对星弘达的其他应收款余额一致。相关销售合同在2020年2月至4月间完成验收,公司已按净额确认收入。

随后,深交所再度下发问询函。公司6月30日回复称,移动式无线数据通信一体化系统代理业务及客户均由星弘达有关人员推荐介绍,公司在交易中为代理人,业务模式、会计处理与前次披露一致。在该代理业务下,公司截至2019年末向星弘达预付采购款2.25亿元,作为其他应收款核算。

但多网状云数据处理通信机购销业务属于正常的购销业务,按总额法确认收入。下游客户与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后仅预付10%定金,公司收到货款后,向供应商星弘达采购主材部件并支付约90%以上的货款。截至2019年末,公司为该业务向星弘达预付采购款1.49亿元,作为预付账款核算。

随着900亿专网通信骗局爆出,公司所谓购销业务的实质也被揭穿。根据对2021年、2022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司在2019年度开展了2笔移动式无线数据通信一体化系统代理业务后,10月签订的5批次合同为多网状云数据处理通信机生产加工业务。虽然从代理业务转为生产加工,但主要供应商均为星弘达,即便是加工购销业务,公司对主要供应商也不具有选择权。并且,公司加工手续较为简单,并未对商品进行实质性改变。

2021年,大华所为公司2021年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包括公司对专网通信业务形成的1.48亿元其他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以及对1.47亿元专网通信业务产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9845万元。

目前,*ST凯乐(600260.SH)、 江苏舜天(600287.SH)、宏达新材(002211.SZ)、瑞斯康达(603803.SH)、航天动力(600343.SH)、*ST新海(002089.SZ)、合众思壮(002383.SZ)、上海电气(601727.SH)等多家涉及专网通信虚假业务的公司已受到证监会处罚,华讯退(000687.SZ)、退市泽达(688555.SH)已宣告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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