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机构的又一道“紧箍咒”来了,明年2月是大限

时间:2017-08-30 07:57 栏目:特别策划 编辑:投资有道 点击: 9,471 次

      8月24日,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的通知(下称“通知”)。从发布之日起实行,整改期为六个月,明年2月是大限。

      通知显示,根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建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信息披露制度的工作部署和要求,银监会研究制定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

此指引对网贷平台的信披制度又有了进一步的完善和细化,其要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于出借人确认向借款人出借资金前向出借人披露借款人的相关信息。这就意味着很多平台利用自动投标工具将投资人的资金分散投资的模式或将无法继续。另外指引中提到平台不仅要披露逾期90天的金额和笔数还要披露代偿金额和笔数,这就可能让部分宣称自己逾期率和逾期金额为零的平台原形毕露。

指引中称,对于已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的机构,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存在不符合本指引要求情形的,应在本指引公布后进行整改,整改期为六个月,也就是最迟到明年2月结束。逾期未整改的,按照《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及《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指引》的有关规定执行。

以下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信息披露指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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