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风险or高收益? 结构化私募的两难决择

时间:2016-04-12 17:27 栏目:PE纵览 编辑:投资有道 点击: 8,303 次

私募行业的迅速发展带动了诸多产品的诞生,结构化私募便是其中之一。作为当前市场上普遍存在的一类金融产品,结构化私募的主体几乎涉及了所有的金融机构,包括银行、券商、信托公司、私募机构等,其产品的种类也很多,如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券商资产管理计划、公募基金、私募基金等。

风险偏好决定收益弹性

与普通的的管理型基金不同,结构化私募可根据客户的不同风险偏好,为其提供匹配的基金份额种类,无论是保守还是进取风格的投资者,都能够选到适合自己的结构化私募产品。

结构化私募一般分为优先级和劣后级。基金如果出现亏损,劣后级投资者的资金将垫付给优先级投资者,相当于为优先级多提供了一道保护屏障;但当基金整体盈利时,优先级投资者的部分收益要分配给劣后级,劣后级通过撬动优先级资金,放大了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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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根据调研了解,目前市面上结构化产品优先级和劣后级的资金比例通常为2:1至9:1。当杠杆比例越高,劣后级的风险也就越大,同时获益的空间也就越大。

可见优先级产品的安全性高,收益稳定;劣后级产品虽然风险高,但收益更可观。根据这些特点,优先级一般受众群体为风险承受能力较低的散户,或机构的资金池项目,如银行、信托、券商的理财产品等。当产品出现较大的风险并由此造成亏损时,劣后投资者的资金冲锋在前,从而保障了优先级的资金安全。劣后级投资者则通常以私募机构自己与机构投资者为主,也有少部分高风险承受能力的个人投资者。

到具体产品结构设计来看,结构化私募又可以具体分为三种。第一种是优先级没有固定的预期收益率,收益的一定比例要分配给劣后级。第二种,优先级有固定的预期收益,但超过部分全部归劣后级所有。第三种结合了前两种,优先级有预期固定收益,又有浮动收益;这种结构一般是在产品合同中规定一个较低的预期固定收益;优先级收益超过该固定收益的部分,再按一定比例分配给劣后级。这三种情况下,当产品发生亏损时,都由劣后级本金补偿优先级本金及预期收益。

虽然三种结构设计中都可以明显看出劣后级风险偏大,但实际上放到结构化私募产品3年的运作时间中,投资者本金亏损的概率非常低。

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作为投资者,在选择任何理财产品时都应保持清晰的判断。在选择结构化产品时,投资者需根据基金杠杆情况、投资标的市场预期、私募管理人投研能力、自身风险偏好等,来选择不同层级进行投资。对风险偏好较低的投资者,更适合配置优先级。三种产品结构设计中,第二种有较高预期固定收益的最为保守,其次为第三种,而第一种无预期固定收益的产品则相对积极。

对有一定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则适合认购劣后级。其中,有预期固定收益的产品劣后级收益波动相对较大。若投资者对管理人投研能力非常认可,且对后市持乐观态度,可选择第二类及第三类产品结构进行配置;第一类则适合对后市持谨慎态度的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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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前期大盘快速回调,现阶段市场风险已得到大量释放,很多优质股票重回合理估值区域。现阶段投资者可以自由根据自身风险偏好,加大对优质私募机构结构化产品的配置。

低流动性保障高额收益

与结构化私募基金不同,管理型私募基金会规定一个月开放一次,接受投资者的申购和赎回。虽然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资金流动性,但对于投资者获取超额收益的最终目的来说,自行择时的申赎行为大多数都做不到真正的“低买高卖”。很多经济学家都会对市场走势严重判断失误,更何况绝大部分非专业的散户投资者。

但是大多数结构化的私募产品,产品到期清算时才会给投资者分配本金及收益,而在存续期间不允许申赎。表面上看,这对资金流动性造成了限制,本质上则帮助投资者克服人性交易上的弱点,真正贯彻了长期价值投资的理念。3年期的结构化产品,运作到期时实现超额收益的概率似乎已毋庸置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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