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3-14 10:44 栏目:公司 编辑:投资有道 点击: 1,663 次
2月20日,上交所对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格力地产;证券代码:600185.SH)时任董事长鲁君四予以通报批评。
公告显示,鲁君四于2008年6月至2022年6月任格力地产董事长。格力地产在2018年至2021年存货减值测试中,存在高估存货可变现净值、少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问题,累计少提存货减值导致多计净利润6.26亿元。
格力地产时任董事长被上交所通报批评
据上交所下发的《纪律处分决定书》,格力地产在2018年至2021年存货减值测试中,存在对子公司上海海控保联置业有限公司“海德壹号”、上海海控太联置业有限公司“公园海德”两个地产项目可售面积、可比售价选取错误,对重庆两江新区格力地产有限公司“重庆两江”地产项目P19地块可比售价选取错误、未对可比售价进行修正等问题,导致高估存货可变现净值、少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格力地产在2018年至2021年累计少提存货减值导致多计净利润6.26亿元。其中,2018年少提存货减值并多计利润4.42亿元,占当年度净利润的86.21%;2019年少提存货减值并多计利润303.81万元,占当年度净利润的0.58%;2020年少提存货减值并多计利润1.63亿元,占当年度净利润的29.10%;2021年少提存货减值并多计利润1886.13万元,占当年度净利润的4.10%。2022年度,格力地产多提存货减值并少计利润6.26亿元,占当年度净利润绝对值的23.34%。
上述事项导致格力地产2018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以及“21格地02”“22格地02”“23格地01”债券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等文件存在错报。
2023年7月18日,格力地产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主动纠正违法行为,采用追溯重述法补提2018年至2021年度存货跌价准备,对2018年至2022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上交所表示,格力地产未准确计量存货、资产减值等多项会计科目,导致债券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多期定期报告披露的财务数据不准确,损害了投资者知情权,违反了《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上交所认为,鲁君四于2008年6月至2022年6月担任格力地产董事长,负责格力地产全面工作,对格力地产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主要责任,为格力地产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是对其任期内格力地产信息披露违法事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鲁君四提出异议表示,第一,现任董事会追溯调整2018年至2021年存货跌价准备不合理、依据不充分,此次存货减值是为了将2022年应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分摊至之前年份;第二,时任管理层已勤勉履职;第三,格力地产目前经营管理战略与2018年至2021年存在显著不同,未有虚增企业利润的动机。
对此,上交所表示,格力地产在前期存货减值测试中,少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导致多期年度报告及相关债券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等文件存在错报,违规事实清楚。格力地产据此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并补提了年度存货跌价准备。鲁君四所称追溯调整2018年至2021年的存货跌价准备不合理、依据不充分的异议理由不能成立。
同时,鲁君四未能提供已勤勉尽责的相关证据,所称不存在虚增利润的动机不影响违规事实的认定。上交所对相关异议理由不予采纳。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上交所依照相关规定,对格力地产时任董事长鲁君四予以通报批评。
格力地产及多名董事、高管已受处罚
2023年4月,格力地产首次披露了2022年年报,并于2022年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7.68亿元,其中,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17.2亿元。该年报显示,2022年,格力地产实现归母净利润-26.84亿元。
对此,上交所向格力地产下发了《关于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
据《监管工作函》,2020年至2022年,格力地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分别为0亿元、1.13亿元、17.68亿元,且格力地产曾在前期业绩预告回函中表示,2022年,格力地产对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8个地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对此,上交所要求格力地产分项目列示近三年年末存货可变现净值和账面成本的金额,并说明每年年末可变现净值的计算过程、关键假设与参数及其选取依据;说明前期选取的预计售价等参数是否具有合理性;分析以前年度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和准确性,以及集中在2022年末大额计提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前期应计提减值未计提、2022年集中计提大额减值进行利润调节的情形。
2023年7月18日,格力地产回函表示,经公司对存货项目前期计提减值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和详尽调查,公司子公司2018年—2021年度未准确估算存货的预期未来售价。同日,格力地产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及更正后的2022年年报,采用追溯重述法补提2018年—2021年度存货跌价准备,并调减2022年年初存货、未分配利润和2022年度资产减值损失。
格力地产公告显示,因前述违规行为,格力地产及其多名时任董事、高管已受处罚。
2023年7月,格力地产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格力地产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同年9月,广东证监局对格力地产及其时任董事兼总裁林强、时任财务负责人苏锡雄分别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因前述违规事项,广东证监局决定,对格力地产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
林强在涉案期间担任格力地产董事、总裁,主持格力地产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对格力地产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主要责任,是对其任期内格力地产信息披露违法事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广东证监局决定,对林强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罚款。
苏锡雄在涉案期间任格力地产财务负责人,主管财务会计工作,负责组织财务会计部门进行会计核算和编制财务报告,对格力地产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主要责任,是对其任期内格力地产信息披露违法事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广东证监局决定,对苏锡雄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2023年11月,因前述违规事项,上交所对格力地产及林强、苏锡雄予以通报批评。
2024年2月,广东证监局向格力地产下发了《关于对陈辉、周琴琴、周优芬等人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广东证监局认为,格力地产时任董事兼副总裁周琴琴、监事滕翀、董事会秘书邹超、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主任方军雄及现任董事长陈辉、董事兼副总裁周优芬、董事兼董事会秘书黄一桓、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主任路晓燕对格力地产相关违规行为负有相应责任。广东证监局决定对陈辉、周琴琴、周优芬、邹超、黄一桓、滕翀、方军雄、路晓燕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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