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1-31 16:24 栏目:公司 编辑:投资有道 点击: 1,425 次
近日,上市公司ST三圣公告实控人潘先文收到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擅自发行股票,潘先文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00万元。此外,2023年内,潘先文还曾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资金占用,先后遭重庆证监局行政处罚、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ST三圣实控人收到刑事判决书
2024年1月6日,以建材化工和医药制造为主营业务的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三圣;证券代码:002742.SZ)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收到刑事判决书的公告》。
该公告称,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诉ST三圣实控人潘先文(持股占比24.20%)一案中,检察院指控,潘先文伙同他人集中资金优势连续买卖股票,操纵证券市场,影响证券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其行为构成操纵证券市场罪。此外,检方还指控,潘先文作为重庆市碚圣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碚圣医药)主管人员(董事长兼总经理),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超过200人,其行为也已构成擅自发行股票罪。
经重庆市第一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出具(2022)渝01刑初60号判决书,对潘先文一案一审判决罪名成立。判处潘先文犯操纵市场罪,处有期徒刑二年,罚金100万元;犯擅自发行股票罪,处有期徒刑一年。两罪并罚,共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00万元。
该案的刑事调查及审理时间长达约2年半。 2021年6月6日,ST三圣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公告》。
该公告显示,2021年6月6日,ST三圣收到潘先文家属通知,潘先文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于6月1日被重庆市公安局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涉嫌信披违规、未勤勉尽责 实控人又遭行政处罚
2023年7月28日,ST三圣发布了《关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据该公告,2023年7月27日,ST三圣、潘先文及其他涉嫌违法违规相关人员分别收到重庆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3】3号、4号、5号、6号)。
其中,向潘先文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首先,ST三圣与碚圣医药都由潘先文实际控制,双方互为同一实控下关联方,2019年5月15日,上市公司与碚圣医药作为共同借款方,向恒辉小贷借款1亿元,借款期限自2019年5月15日至11月14日,收款账户属于关联方碚圣医药,借款用于碚圣医药日常经营及潘先文其他个人借款的还款事宜,资金并未实际流入上市公司。上述关联借款占最近一期(2018年)经审计净资产之比为5.69%。
上述借款到期后,碚圣医药未能及时还本付息。2021年11月,恒辉小贷向重庆市綦江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ST三圣及碚圣医药共同偿还上述借款本息,法院终审判决上市公司与碚圣医药共同赔付借款本息。
ST三圣对上述巨额关联借款未按规定履行临时公告义务,也未在2019年至2021年半年报的各期定期报告中补充披露,直到2021年年报发布才披露相关信息,涉嫌未按规定披露与关联方共同借款。
其次,潘先文作为ST三圣时任董事长,未能勤勉尽责。在2019年5月至9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长期间,潘先文隐瞒应当披露的信息,是上述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共同借款相关临时公告,以及2019年半年报存在重大信息披露遗漏的主要负责人。
此外,潘先文作为ST三圣实控人,指使实施了公司与碚圣医药共同借款事项,未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内部制度要求的规范用印程序,隐瞒应当披露的信息,导致上市公司未披露临时公告,并且在各期定期报告中存在重大信息披露遗漏,涉嫌指使实施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2023年8月17日,ST三圣披露了《关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该公告称,ST三圣实控人潘先文因涉嫌上述三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被重庆证监局处以180万元罚款,并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
又因信披违规、资金占用 潘先文还遭责令改正
2023年4月15日,ST三圣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该公告显示,SSC CONSTRUCTION PLC(以下简称:SSC)为ST三圣同一实控下关联方。2019年6月26日,上市公司子公司SanSheng Pharmaceutical PLC(以下简称:三圣药业)与埃塞俄比亚NIB银行签订抵押担保合同,为SSC向NIB银行的4亿比尔(埃塞俄比亚法定货币)(折合人民币约5183万元)贷款提供关联担保。公司未履行审议程序,未在临时公告、2019年至2021年的定期报告中披露该关联交易信息。
此外,因上述关联担保事项,2022年6月29日,ST三圣子公司Sansheng Building Material PLC被NIB银行扣划500万比尔至SSC贷款账户;此后的2022年8月5日和10月1日,三圣药业又分别被NIB银行扣划530万比尔、4992万比尔至SSC账户。上市公司未就上述三笔扣划(折合人民币约803万元)作临时公告,也未在2022年半年报中披露2022年6月的扣划事项。
因上述涉嫌信披违规及资金占用事项,潘先文被重庆证监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19号),被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要求及时解除违规担保、归还占用的资金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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