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2 10:58 栏目:公司 编辑:投资有道 点击: 2,351 次
对于能源、石化企业来说,原油供应非常重要。近日,荣盛石化控股股东拟以246亿元出让公司部分股权,引入沙特阿美子公司,并与沙特阿美及其关联方签订一系列协议,巩固公司原油采购业务。
控股股东拟246亿转让部分股权
2023年3月27日,荣盛石化(002493.SZ)发布公告,为引入战略投资者,荣盛石化的控股股东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控股)与Saudi A rabian Oil C ompany(以下简称:沙特阿美)的全资子公司Aramco Overseas CompanyB.V.(以下简称:AOC)签署了《股份买卖协议》,荣盛控股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10.13亿股股份,以24.3元/股的价格,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AOC,转让股份的对价总额为246.05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3月27日,公司收盘价仅为12.91元/股,每股转让价格较收盘价提高88.23%。
股份转让后,荣盛控股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61.46%下降至51.46%,AOC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0%变更为超10%。
本次股权转让事实上是荣盛石化为稳定主营业务的原料采购而展开的“大手笔”交易。荣盛石化运营全球最大的单体炼厂浙石化4000万吨炼化一体化项目,是中国乃至亚洲重要的聚酯、新能源材料、工程塑料和高附加值聚烯烃生产商,是全球最大的PTA、PX等化工品生产商,聚乙烯、聚丙烯、PET、EVA、ABS等多个产品上的产能位居全球前列。公司的主要原材料是原油。
而股权受让方母公司沙特阿美是一个有多年历史的综合国际石油集团,是世界最大的一体化能源和化工公司之一,其主要从事石油勘探、开发、生产、炼制、运输和销售等业务,于2019年在沙特证券交易所上市,截至2023年3月23日的市值约为7.07万亿沙特里亚尔,约等于1.88万亿美元。
公司表示,此次权益变动旨在促成公司与沙特阿美及其关联方在石化领域的战略合作,依托各自优势,全面加强战略合作关系,优化业务布局,提升核心竞争力,促进双方共同发展。
为了促进后续合作的顺利进行,股份转让双方和荣盛石化还同步签署了《补充协议》,其中指出在AOC持有荣盛石化不少于9.84亿股股份的
期间内,荣盛控股同意行使其目前拥有、之后取得或荣盛控股有权行使投票权的所有股份的投票权,以促使AOC提名的个人应当被选举加入公司董事会。
且AOC该次受让股份交割日起3年届满之日,以及相关的中国适用法律项下规定的相关锁定期终止之日(以较晚发生者为准)后的3个月期间内,AOC有权向荣盛控股或双方一致同意的该等其他第三方,以24.3元/股的价格出售2831.43万股股份。
签订众多协议,巩固原油采购渠道
荣盛石化的主要原材料——原油需要保持稳定的供给,而为满足产品生产需求,公司每年需要向包括沙特阿美在内的国际原油供应商进口大量的原油等原材料,但相关采购合同以较短期限为主,到期后需要续签新的采购合同。
公司与沙特阿美此前业务合作的数据显示,2022年,公司向沙特阿美及其关联方购买了约603亿元的原油等原材料,占公司同类交易的比例为21%。2023年1至2月,公司继续向沙特阿美及其关联方购买了约90亿元的原油等原材料。
为了加强双方在原油采购、原料供应、化学品销售、精炼化工产品销售、原油储存及技术分享等方面的合作,在股权转让同日,公司及下属控股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石化)、荣盛石化(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新加坡)与沙特阿美及其关联方于北京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及其项下的《原油采购协议》《母公司担保》《ATS框架协议》《原料供应框架合同》《原油储存框架协议》《技术分享框架协议》等协议,就相关事项做出约定。
《原油采购协议》等协议明确说明,沙特阿美将为荣盛石化子公司浙石化供应各类不同等级的原油合计48万桶/日;沙特阿美全资子公司Aramco Trading Singapore Pte. Ltd.(以下简称:ATS)为荣盛石化子公司荣盛新加坡供应原油不超过8万桶/日,并每年向公司和子公司荣盛新加坡供应石脑油、混合二甲苯、直馏燃油等20万吨。
而公司和子公司荣盛新加坡在符合适用的出口批准、许可证、配额和豁免的前提下,每年向沙特阿美供应聚乙烯、聚丙烯等化工产品80万吨,向沙特阿美子公司ATS每年供应化工产品30万吨,以及精炼产品1. 5万桶。协议约定,合作初始固定期限为20年,后续以五年为期延长。
同时,《原油储存框架协议》指出,浙石化或其关联方向沙特阿美提供位于舟山市的指示性容量为300万立方米的原油储罐及相关设施;沙特阿美或其关联方将储罐中的原油库存维持在150万公吨的指示性最低水平,并承担相应的补足义务;该协议期限为5年。
公司表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需要,预计双方基于相关协议发生的交易量与协议双方开展业务合作关系以来历年水平相匹配,并在此基础上以协议双方利益为出发点结合经营需求有序扩大。
此外,基于浙石化在合作中的重要性,《补充协议》特别强调,在沙特阿美子公司AOC此次受让股份交割日起3年内,荣盛石化承诺,公司应持有不低于51%的浙石化股权,且不得出售浙石化的全部或实质全部资产或业务。荣盛石化外的任何人士也均无权直接或间接指示或促使指示浙石化的管理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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