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重向凡普金科“道歉”,真不该在关键时刻揭你老底

时间:2018-06-14 21:43 栏目:公司, 曝光台 编辑:投资有道 点击: 10,976 次

由于我们持续关注并发布了一些文章,把正在香港走上市流程的凡普金科惹火了,在经过前期两次的公关没有达到目的之后,该公司终于祭起了《律师函》这个武器,要求我方向其“郑重道歉”。

经过我们的仔细研究,发现我们的文章也的确没有什么错误,但凡普金科方的态度很牛,限定我们三天内道歉,这不道歉看样子是不行的。想来想去,也只有一个地方应该道歉,那就是我们不该在该公司上市的节骨眼上揭他老底,不管怎样,等他上市圈好钱了再说。为此,我们“郑重道歉”。

对不起,我们不收黑钱,让凡普金科的公关失望了!

根据投资有道采编人员讲述,自5月17日起,就有凡普金科相关人员与其进行联系,要求我们撤稿,询问“看能不能协商一下”、“怎么能摆平”,显然是在公关,想通过非正当途径解决问题,而我们采编人员表示“稿件没有失实,就不存在撤稿”。从今天收到的律师函来看,显然是对方公关不成,于是另生一计,寄出了律师函。

所以,我们应该向该公关人员道歉,是我们没有配合您的工作,让您工作没有成绩,恐怕还要被批评。但是,我们就是这样的,我们坚持自己的底线。

对不起,我们地址就在官网,让律师费心了!

该律师函是由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受凡普金科企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凡普上海)委托寄来的,投资有道办公地址在官网上非常明确,而该律师函地址竟然寄错了,导致6月8日寄出的律师函,我们14日才辗转拿到。让一个大律所把律师函都能寄错地址,那一定是我们的不对,我们要反省。
律师函内容:


其次就是我们的文章写了好几篇,内容不少,但是都写得太严谨,让律师函只罗列了四个问题,实在对不起。但是,我们得说句公道话,您这四个问题似乎也还站不住脚啊!
我们来一一进行比对。
1、“记者按计划前往实地考察,结果发现凡普金科旗下成员凡普上海不仅注册地址虚假,而且网上公布的办公地址人去楼空,有一种大家熟悉的不详感觉”
以上结论是记者亲身实地调查所获。实际上时至今日(2018年6月14日),凡普上海的官方网站上的注册地址还是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250号2幢三层B379室,其办公地址也仍然是上海市浦东新区金苏路200号H栋7层。(如下图)


首先关于凡普上海注册地址虚假的问题记者再次说明如下:记者抵达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250号这个地址,看到同在这个地址的是上海南浦妇科医院和滨江2250大厦。在这家医院里没有找到凡普上海的影子,之后来到滨江2250大厦,这栋大厦分为A座和B座,也没有像凡普上海所谓的2幢,看到凡普上海的地址是B379室,随即来到B座的三层楼,三层楼格局很小,最大的门牌号也就318室,根本没有看到379室,事实上该栋大楼也没有空间再多出61个办公室。记者出于谨慎考虑,还去看了A座三楼,也是一样的格局,A座也不存在379室。

另外,凡普上海成立的时间是2013年7月29日,至今也就五年不到的时间,两栋大楼拆了重建的可能性很小,门口资深的保安也证实没有拆迁重建过(即使有,公司也应该进行注册地址变更)。所以综合以上,可以合理证实,凡普上海的注册地址自始就不存在。

其次,凡普上海的办公地址,官网给的地址是上海市浦东新区金苏路200号H栋7层,记者前往此处看到的却是空空如也(有下图为证),说是人去楼空一点都不冤枉。

2、“北京普柏特的CEO盛洁俪则又是在曼谷设立的交易通(控股)有限公司的首席执行官,资易通(控股)有限公司又是凡普金科的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可以查到,盛洁俪现任北京普柏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经理,诸多对外宣传也称其为资易通CEO,而资易通是其经营平台。从凡普金科招股说明释义中可以看到“资易通开曼,指资易通(控股)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15日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并为本公司的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又披露,“……根据资易通股份购买协议,资易通开曼亦同意发行而PuzzlePuzzle同意认购98214000股普通,约估资易通开曼当时的经扩大股本的10.95%,总代价为982.14美元,作为激励及留住资易通开曼首席执行官盛洁俪女士的计划的一部分……”。所以说,以上说法是不存在问题的,而且以上内容与凡普金科的违法违规问题也关联不大,律师函中列示此问题显得其名其妙。

3、“凡普金科在招股书故意隐瞒诉讼”

凡普金科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凡普金科及其旗下成员未涉及任何诉讼,“于往绩记录期间及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本集团概无成员涉及任何具有重大重要性的诉讼、仲裁或申索……”。

但记者经过查询中国文书裁判网,发现凡普金科涉及到的诉讼案件中作为被告的就至少有两例。

其中一例由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裁定,起诉内容涉及超范围经营、非法放贷、变相收取服务费等方面。另一例是由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庭裁定,起诉内容涉及要求确认信用咨询及管理服务协议中提前扣去居间咨询费用的条款无效的问题。

我们在报道中,也很谨慎地指出“当然,凡普金科可以辩称以上的案件不是重大案件,但本着谨慎性原则和对投资者负责任的态度,对于涉及公司经营合法性的案件,公司应该还是披露为宜”。这难道有什么不妥吗?

4、“经过我们多方调查,钱站疑存高利贷、暴力催收等问题”

正如文章前面指出的那样,《律师函》内容中断章取义,截取文章内容不全。

原文章《凡普金科招股书刻意隐瞒诉讼、有意淡化资产端钱站》中的报道为“经过我们多方调查,钱站疑存高利贷、暴力催收等问题,而这些问题很有可能会影响其备案,具体情况请关注投资有道的后续报道”。

律师函是6月8日寄出的,在6月6日,我们就发表了后续文章《钱站存霸王条款,凡普金科难逃“高利贷”及暴力催收嫌疑》,详细指出了凡普金科“高利贷”及暴力催收等问题。而这些内容都是投资有道记者通过投诉网站、后台留言等多渠道获知,并与当事人进行了多次接洽和联系。在《钱站存霸王条款,凡普金科难逃“高利贷”及暴力催收嫌疑》的报道出来后,又陆续收到不少读者给我们留言愿意实名举报钱站存在的高利贷和暴力催收问题。后台及其他途径的投诉都是有图有真相(我们都已保留相关证据)。我们的报道完全没有什么不妥的地方,而实际上,事情的恶劣程度甚至比我们揭露出来的有可能还要严重很多。

对不起,为了正义,我们还有继续举报!

就在前天,当时并没有收到凡普金科的律师函,我们就已经向香港联合交易所和银监会等部门邮寄了《举报信》,将我们掌握的内容向有关部门反映。接下来,我们将继续收集证据,继续举报。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凡普金科注册地址虚假将承担如下法律责任: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釆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所以,我们也得给工商局邮寄一份举报信。还有证监会、北京地方金融局、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我们就一个个来吧。

最后,我们恳请广大的凡普金科投资者、借款人和内部员工以及一切的知情人士向我们提供更多的该公司涉嫌违法违规的线索。我们提供三个爆料途径:

邮箱:jsguang2016@qq.com

手机: 13391303339(代)

电话:86-021-5049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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