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版网贷监管细则出台 银行属地存管有争议

时间:2017-07-20 14:12 栏目:公司, 财富管理, 财道 编辑:投资有道 点击: 5,057 次

6月1日,上海金融办在官网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对《上海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上海《意见稿》),意见反馈时间截止6月30日。

自从网贷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公布后,各地监管部门结合当地情况,陆续起草出台了细则。综合观察已经出台的细则,各地在资金存管、备案制管理等重要问题上保持一致,在一些具体监管要求上略有差异。

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研究起草了《上海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并于6月1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是继厦门、广东等之后,又一份地方网贷监管细则。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辖内网贷机构(P2P平台)管理和风险处置的第一责任人,即上海市各区政府。在上海市金融综合监管联席会议框架下,各区政府、市金融办、上海银监局等多个部门都有各自的权责。

记者了解到,上海版的网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共分六章41条,包含“备案管理”、“风险管理与客户保护”、“法律责任”等几部分主要内容,较之此前已经公布了网贷监管地方细则的厦门和广东来说,上海版的意见稿对网贷平台进行备案登记所需材料(新平台提交13个材料,老平台提交19个材料)、备案登记之后应完成事项(之后6个月内取得增值电信业务资质并进行银行存管)作出了详细明确的规定,张弛有度,操作性更强。

征求意见稿第六条明确了第一责任为注册地的各区政府,在备案流程中,也需要区政府出具明确意见,从而真正落实“谁引进谁负责”。第八条明确了备案流程,与之前小贷公司的备案流程相类似,不过更加严格。值得注意的是:一是1个月公示期;二是需要区政府出具意见。第十条明确了备案材料,要求平台、股东、高管提供信用报告和无犯罪记录证明,并提高了对于信息系统安全级别的要求。此外,上海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备案耗时、信息沟通预案机制以及退出机制。

可以看到的是,监管层对网贷平台的监管越来越严格,正逐渐向基金、证券等非银机构的严格监管体系靠拢,如对客户的适当性管理、信息披露等要求。同时,还引入了社会第三方的力量来监管,比如监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委托外部中介机构或聘请外部专业人员辅助开展部分专业性工作等。

此外,上海版征求意见稿也明确了第三方支付存管即可进行备案,明确了ICP证和银行存管的办理时限。另外,外设分支机构无需备案,这对网贷机构跨区经营比较有利。还根据网贷行业发展的特点,为政策调整留下了时间窗口,提出了上海版意见稿的有效期为5年。中国经过9年的发展,从野蛮生长到现在成为普惠金融的一支生力军,期间行业乱象不止、竞争激烈,亟需行业的规范和监管,成为金融市场的“正规军”。

团贷网集团新闻中心总监李先全认为,上海给行业5年的时间,体现了上海市在5年内让行业从整顿到平稳发展的决心和期望。团贷网已经完成了集团化布局,拆分了P2P业务板块,完成了银行存管,将踏实、务实地把精力放在集团的核心经营上,将继续利用金融科技不断推动金融创新,实现网贷行业普惠金融的初衷。

存管银行须在沪有经营实体

按照《意见稿》的规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取得备案登记后,应当在6个月内选择在本市设有经营实体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商业银行进行客户资金存管。也就是说,如果这项规定正式施行,上海的P2P平台需要寻找在上海有网点的银行进行资金存管。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7年5月31日,共有61家上海网贷平台与银行签订直接存管协议,其中完成直接存管系统对接并上线的平台有21家。在与上海平台签订直接存管协议的银行中,江西银行与12家上海平台签订协议,位居榜首;其次是新网银行,签约8家;徽商银行和广东华兴银行并列第三,分别有5家;其余银行分别签约1~4家。江西银行、新网银行、徽商银行、广东华兴银行在上海并没有设立网点。

而截至2017年5月31日,共有42家平台与在上海未设网点的银行签订直接存管协议(含已完成系统对接并上线的平台),其中有13家完成直接存管系统对接并上线。

业内人士表示征求意见稿对于资金存管的要求强调本地化属性,这一点影响较大。“要求资金存管本地化,是考虑到信息共享及可能发生的风险处置的需要;如果未来正式出台仍有此项要求,现在未与上海网点银行签署资金存管协议的机构,需要重新寻找存管银行。”

多位业内人士反映,各地的监管细则都流露出注册地监管的思路,各地除了在一些关键问题上参照了全国性文件,对于一些具体监管内容都提出了不同的要求。

有业内人士表示,上海的征求意见稿并没有提及有关风险准备金的内容。而北京监管部门向辖内网贷平台下发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事实认定及整改要求”中,第41条明确指出,禁止机构设立风险保证金、准备金、备付金等提供担保,或者以此进行宣传。她认为,这体现了各个地区对于某些问题存在不同的监管要求。

备案制管理依旧是监管的核心,有业内人士认为,从备案制的流程来看,当地金融办的权力较大,如果管辖范围内的机构涉及违规违法,则可以通告其他有执法权的部门。

征求意见稿详细说明了备案登记的程序、需要的材料和后续管理措施。其中,文件对于新设立的P2P机构申办备案登记的,设定了13项需要提交的材料;对于已经设立并经营的P2P机构来申请办理备案登记的,另外增加了6项要求。整个备案流程最快也需要3个月才能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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