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16 17:31 栏目:IPO专栏 编辑:投资有道 点击: 1,651 次
目前,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力王股份;证券代码:831627.NQ)正在申请北交所上市。报告期内,受原材料价格上涨影响,力王股份增收不增利。在本次上会前,公司突然决定调整发行底价和募集资金金额,相关时间线或反映出信息披露的及时性问题。
增收不增利,电子烟监管形成需求风险
力王股份成立于2001年,2015年1月起在新三板挂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李维海、王红旗。公司主要从事碱性锌锰电池、碳性锌锰电池和锂离子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应用于电动玩具、智能家居、电子烟等领域。招股书显示,2020年至2022年,力王股份分别实现营业收入40227.33万元、46908.90万元、54961.17万元,实现归属净利润5207.11万元、4040.73万元、3781.65万元。
据招股书披露,力王股份是高新技术企业、广东省专精特新企业,在锌锰电池制造领域的综合实力位居国内前列,锌锰电池产品的主要电性能指标超过国家标准50%以上,先后参与制定多项国家标准,截至2022年末,公司已授权取得专利52项,其中发明专利7项。
报告期内,力王股份营业收入持续增长。其中,碱性锌锰电池收入占比超过50%,各期销售收入分别为22488.44万元、26764.32万元、29687.37万元。交易所审核问询要求力王股份分产品说明不同业务模式收入变动情况及原因。关于碱性锌锰电池收入增长的原因,力王股份的解释是,2020年至2021年,碱性锌锰电池出口额分别为11.91亿美元和13.03亿美元,呈逐渐增长的趋势,公司的碱性锌锰电池收入2020年至2022年复合增长率为14.90%,与行业趋势保持一致。事实上,力王股份主营业务收入中境外销售占比约为30%,公司将收入增长解释为行业整体出口额增长似乎不够充分。
尽管营业收入持续增长,净利润却一路下滑,力王股份报告期业绩出现增收不增利的局面。据招股书披露,公司毛利率下滑的主要因素是原材料价格上涨,2021年和2022年,钴酸锂采购单价分别上涨48.07%和24.19%,锌合金采购单价分别上涨15.48%和9.66%,碱性电解二氧化锰采购单价分别上涨24.22%和58.76%。
2020年至2022年,力王股份锂离子电池销售收入分别为5785.72万元、9870.46万元、13136.51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4.42%、21.16%、24.42%。公司的锂离子电池销售收入中99%以上来自电子烟客户,包括深圳市爱卓依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汉清达科技有限公司、深圳东灏兴科技有限公司等。然而,近几年国家对电子烟行业监管趋严,2019年起全面禁止线上销售电子烟,2022年起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的调味电子烟及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除我国以外,全球多个国家也相继发布了电子烟禁令,或将对上游锂离子电池的需求产生不利影响。
上会前临时调整发行底价和募集资金金额
在本次发行申请过程中,力王股份出现了特殊情况。据招股书披露,力王股份本次发行底价为11元/股,拟募集资金22947.49万元,其中15352.45万元投入“环保碱性锌锰电池扩建及智能化改造项目”,4595.05万元投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3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然而,力王股份2023年6月12日披露招股书上会稿后,在等待上市委审议会议的过程中,突然决定调整发行底价和募集资金金额。6月13日,力王股份发布公告称,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证券市场情况,力王股份决定将本次发行底价调整为5.33元/股,将募集资金金额调整为14097.85万元。根据调整后的方案,“环保碱性锌锰电池扩建及智能化改造项目”将使用募集资金9097.85万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将使用募集资金2000万元,另外3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力王股份调整发行底价和募集资金金额是董事会审议决议的结果。公告显示,董事会于6月12日召开,在6月9日就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也就是说,力王股份最晚在6月9日就已经形成调整发行底价和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在相关重大事项出现不确定性的情况下,公司在6月12日披露了招股书上会稿,其中并未提及公司拟调整发行底价和募集资金金额的新情况。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2022年1月至2月期间,力王股份实际控制人王红旗之子王嘉乔5次买入公司股票,成交价格在10.25元/股-17.50元/股之间。而力王股份将发行底价调整为5.33元/股,明显低于一年内股票交易价格。截至目前,力王股份尚未说明调整发行底价和募集资金金额的具体原因。
向前员工转让镍氢扣式电池业务
2020年7月31日,力王股份子公司东莞市金辉电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辉电源)与前员工余光明签订《业务转让合同》,金辉电源将镍氢扣式电池业务出售给余光明,转让内容包括镍氢业务的存货、固定资产、人员及正在履行的合同,由余光明新设注册的东莞市锦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和电子)承接该业务,交易价格为200万元。
双方约定,锦和电子成立前的过渡期间,由于新公司未成立而导致无法开具发票或开立账户或影响业务运营的事项,由金辉电源协助解决,包括代收运营收入和代付运营费用,但实际经营主体和所有权人均为余光明,相关风险、损失及收益均由余光明承担。
锦和电子于2020年9月3日成立,由黄某、刘某、余光明投资设立,其中黄某是金辉电源前员工江焕南的配偶,余光明担任锦和电子执行董事、总经理。值得一提的是,招股书显示,余光明、江焕南离职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刚好就是金辉电源签订《业务转让合同》的日期。也就是说,两人从金辉电源离职,与金辉电源转让业务,几乎是同时发生。
据力王股份披露,金辉电源出售镍氢扣式电池业务的主要原因是镍氢扣式电池业务发展前景不明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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