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和管桩悍然隐瞒伤亡事故,与竞争对手合营公司涉嫌垄断被罚

时间:2020-12-02 09:58 栏目:IPO专栏 编辑:投资有道 点击: 5,261 次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和管桩”)正在申请深市中小板IPO。经我们研究发现,招股书声称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到位,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但一封判决书却道出公司2018年的重大伤亡事故,而且当地群众还举报其子公司隐瞒了一起爆炸事故。同时,三和管桩与最大竞争对手设立合营企业作为经销商,为公司贡献两成收入,但因触犯反垄断法被处罚。

三和管桩成立于2003年,主要从事预应力混凝土管桩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在全国建成了十四个生产基地,并配套相应的运输子公司负责配送管桩产品。据招股书披露,2017年至2019年,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436618.67万元、569535.97万元、608928.18万元,归属净利润16098.18万元、28185.43万元、15408.34万元,是国内规模最大的预应力混凝土管桩生产企业之一。但如此规模的三和管桩信息披露质量却真的不怎样!

隐瞒期内伤亡事故,或被群众举报爆炸事故

据招股书披露,“公司严格执行国家以及有关部委颁布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各种规章制度,并结合自身生产情况制定了《厂区消防管理规程》、《厂区安全管理规程》等安全管理规定及操作规程以规范公司安全生产。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的安全事故,未受到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处罚。”

(来自三和管桩招股书)

但这一说法要遭打脸了。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苏0585刑初378号显示:2018年5月4日,明某在太仓市新区苏州三和管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三和”)五、六车间前砂石堆场,驾驶装载机倒车时,未确认现场安全作业条件,导致路经此地的本公司工人潘某胸腹部损伤,创伤性休克死亡。法院认为,明某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为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苏州三和正是三和管桩成立于2003年6月的全资子公司。事实摆在这里,而且法院都已经认定这起事故属于重大伤亡事故,那么招股书披露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是否涉嫌信息披露违规?

(来自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无独有偶,在110法律咨询网上,有群众2017年8月曾举报称,“山东省平原县三和管桩去年发生一次爆炸事故,未曾向有关部门报告,也没有整改措施,威胁到崔庙村居民安全”。从地址来看,被举报的公司可能是三和管桩子公司德州三和管桩有限公司,就位于山东省平原县三唐乡崔家庙村千佛塔北路。发生爆炸事故已经说明公司安全管理存在漏洞,对事故隐瞒不报更是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而且对事故原因不进行整改也意味着安全隐患持续存在。若此项群众举报属实,那么三和管桩在安全生产方面信息披露的疑问又加深一层。

(来自法律咨询平台)

另外,据中山市交通运输局公示,三和管桩的控股股东广东三和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材集团”)在2017年8月至2020年4月期间20次遭到行政处罚,而这些处罚都和三和管桩离不开关系。以粤中东升交罚[2019]00024号行政处罚为例,决定书显示,2018年12月14日,粤T46662(粤T0596挂)货车在三和管桩装载了管桩运输给客户,路上被执法人员查处,当时车货总称重60.98吨,超限11.98吨。但这笔处罚并没有算在三和管桩头上,而是给了建材集团,原因是超载车辆上的管桩是建材集团负责装载的。简单来说,车辆、货物和运输司机都是三和管桩的,建材集团只是将货物装载到车上,就“扛下”了这些行政处罚,是否有些背锅的意思?

与竞争对手设立合营企业,因垄断问题被处罚

三和管桩的销售模式包括直销和经销,经销商包括广东和建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和建”)、广东和建新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和新”)及海南中和建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中和”)三家公司。这三家经销商的背景比较清奇。广东和建、广东和新分别由三和管桩2015年和2017年与广东建华管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建华”)合资成立,三和管桩分别持股45.00%。海南中和由广东和建、海南中正管桩有限公司及琼海中正管桩有限公司于2017年合资成立,三和管桩间接对海南中和持股27.00%。

也就是说,三家经销商都是三和管桩的参股公司。而据招股书披露,参股公司的合资方广东建华,正是三和管桩最大的竞争对手。

2020年6月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对三和管桩与广东建华设立合营企业未依法申报案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三和管桩与广东建华新设合营企业,取得共同控制权,但未在合营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前向反垄断局申报,构成未依法申报的经营者集中。

(来自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值得一提的是,2017年至2019年,这三家参股公司一直是三和管桩第一大客户,销售金额分别为74152.52万元、112559.09万元、128728.5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6.98%、19.76%、21.14%。从绝对数值来看,这个占比不是非常重大,但如果比较来看,三和管桩对参股公司的销售占比明显高于对各期第二大客户的销售占比6.94%、4.72%、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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