菱电电控IPO:预付货款的供应商被吊销执照,或未充分计提坏账准备

时间:2020-11-10 09:52 栏目:IPO专栏 编辑:投资有道 点击: 3,847 次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菱电电控”)是一家汽车动力电子控制系统供应商,正在申请科创板上市。经我们研究发现,公司2019年营业收入出现骤增,甚至明显高于客户对应产品的产销增长,而且对同一客户销售的产品竟然披露不一致。另外,公司报告期末对有一家供应商存在大额其他应收款,但该供应商最近被多次裁定为被执行人,还因停业超六个月被吊销营业执照,公司对其应收款或未充分计提坏账准备。

2019年营业收入骤增,销售产品披露不一致

菱电电控成立于2005年,是一家汽车动力电子控制系统供应商,产品包括发动机管理系统(即EMS,Engine Management System)、纯电动汽车动力电子控制系统、混合动力汽车动力电子控制系统等。据招股书披露,2017年至2020年1-6月,菱电电控分别实现营业收入24335.67万元、24940.35万元、53569.48万元、32055.89万元,扣非净利润2488.64万元、2028.22万元、7984.69万元、6495.76万元,2019年收入与净利出现骤增。

在菱电电控所有产品中,汽车EMS产品是主要产品,2017年至2020年1-6月收入分别为22454.68万元、23251.49万元、43060.93万元、26601.11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高达92.31%、93.23%、80.38%、82.98%。公司目前开发的汽车EMS产品主要应用于商用车N1车型和交叉型乘用车。N1车型是指最大设计质量不超过3.5吨的载货车辆,即轻卡。交叉型乘用车指的是既能载客也能载货的车,即面包车。

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17年至2020年1-6月,商用车N1车型产量占国内各车型总产量的比例分别为4.92%、5.87%、6.34%、7.76%,交叉型乘用车产量占国内各车型总产量的比例分别为1.83%、1.51%、1.56%、1.61%,二者合计比例分别为6.75%、7.38%、7.90%、9.37%。菱电电控主要产品应用领域的市场规模相对狭隘,如果其他EMS产品无法大批量进入其他主流车型EMS市场,有可能限制公司的成长。

菱电电控2019年营业收入较2018年同比增长28629.14万元,增长率高达114.79%。营业收入的大幅增长一方面来自客户结构的改变,另一方面来自对长期合作客户的销售增长。菱电电控2018年前五大客户分别为福田汽车(证券代码:600166.SH)、东方鑫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源控股”)、众泰汽车(证券代码:000980.SZ)、瑞庆汽车发动机技术有限公司、山东东风凯马车辆有限公司,销售收入分别为11694.39万元、10657.05万元、680.96万元、443.02万元、254.49万元,其中对第三、第四和第五大客户的销售规模明显偏小。

而公司2019年前五大客户分别为福田汽车、鑫源控股、小康股份(证券代码:601127.SH)、东安动力(证券代码:600178.SH)、长安汽车(证券代码:000625.SZ),销售收入分别为18411.05万元、12208.79万元、6903.70万元、4055.02万元、3010.74万元。小康股份、东安动力与长安汽车2019年带着明显更大的销售规模进入菱电电控前五大客户,丰满了菱电电控2019年度业绩。

同时,菱电电控对第一大客户福田汽车销售收入的大幅增长也很大程度上促成2019年度业绩增长,这也无疑是问询函关注的重点。菱电电控对福田汽车销售的产品为N1车型EMS,那么按道理来说,对福田汽车的销售收入变动应该与福田汽车的轻卡产销量变动一致。福田汽车2019年度报告显示,轻卡产量378395辆、同比增长13.64%,轻卡销量369999辆、同比增长10.55%。而菱电电控2019年对福田汽车销售收入增长比率高达57.43%,明显高于福田汽车自身轻卡产销量的增长。

(来自福田汽车2019年度报告)

此外,菱电电控招股书及问询函回复对同一客户销售的产品竟然披露不一致。招股书披露,公司2019年对小康股份销售的产品为N1车型EMS、M1车型EMS和混合动力EMS,对东安动力销售的产品为N1车型EMS和M1车型EMS。问询函要求菱电电控披露向前五大客户销售的主要成套产品应用的车型或发动机情况,根据回复,公司对小康股份销售的产品应用类型为N1、发动机、混合动力汽车,对东安动力销售的产品应用类型为发动机。从披露方式来看,发动机与N1、M1并不指代同一对象。那么造成这种差异的原因是什么?产品销量、收入的披露又是否真实?这还需要公司提供个说法。

(来自菱电电控招股书)

(来自菱电电控问询函回复)

供应商被吊销营业执照,坏账计提或不充分

招股书披露,截至2020年6月30日,菱电电控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1498.39万元,已计提坏账准备74.92万元,其中对绵阳野马动力总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绵阳野马”)预付账款账面余额1362.68万元,已计提坏账准备68.13万元。菱电电控对这部分其他应收款的解释为,公司经协商与供应商绵阳野马终止了采购协议,将已预付的采购款余额改列到其他应收款。不过,绵阳野马的情况可能没那么简单。

(来自菱电电控招股书)

据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的(2020)川0703执3014号执行裁定书与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的(2020)川0792执874等号执行裁定书,绵阳野马在2019年8月至2020年8月期间,因合同买卖纠纷、劳务纠纷被19次裁定为被执行人。更为严重的是,根据四绵市监处〔2020〕5107002000007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绵阳野马2020年6月28日被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结合这些信息来看,绵阳野马的还款能力是否已经具有较高不确定性?这样一来,菱电电控仅仅计提68.13万元坏账准备是否就不太合理?公司2020年1-6月扣非净利润6495.76万元,对绵阳野马的其他应收款余额1362.68万元,如果菱电电控应当对这部分其他应收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而未计提,将造成利润虚增26.55%。

(绵阳野马工商信息)

同样令人疑惑的是,问询函回复显示,菱电电控2020年1-6月期间向绵阳野马预付款2242.37万元,且从绵阳野马收取货物1778.10万元。但从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来看,绵阳野马这段时期可能已经处于停业状态。那么菱电电控向其预付货款以及收取货物,是否真实?

(来自菱电电控问询函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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