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11 16:41 栏目:IPO专栏 编辑:投资有道 点击: 3,129 次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鹏控股)是一家以生产、销售瓷砖、洁具等建筑和卫生陶瓷产品为主营业务的中小板拟上市公司。公司将于近期上会审核。
从经营业绩看,2015年至2017年的三年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41.34亿元、52.26亿元和66.32亿元,年化复合增长率为26.66%;净利润分别为6.90亿元、7.76亿元和9.86亿元,年化复合增长率为19.54%,无论是业绩规模,还是业绩成长性,看似都保持着比较良好的水平。
可是,通过进一步研究,我们发现,报告期内,招股书中披露的东鹏控股向主要供应商道氏技术的采购金额,与该供应商披露的销售收入不相符合,差异明显;公司报告期内的销售费用率、运费及搬运装卸费费用率的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的变化方向相反,不太合理;而在公司的经销商回款中,既有占比偏高的第三方回款,又存在现金支付,或不符合财务规范的要求。
采购金额与供应商披露的销售金额对不上
从2015年到2017年的三年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道氏技术,证券代码:300409.SZ)及其全资子公司江西宏瑞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瑞新材)是东鹏控股的主要供应商,可是2015年和2017年,东鹏控股披露的对道氏技术的采购金额,却与道氏技术同期年报披露的主要客户销售收入差异明显。
先看2015年度,当期道氏技术及宏瑞新材名列东鹏控股前五大供应商的第二位,招股书披露的东鹏控股向道氏技术及宏瑞新材采购金额为8751.08万元。但据道氏技术的2015年年报披露,销售收入与上述2015年采购金额最接近的,是道氏技术当期的第一大客户,相应的销售收入为7764.06万元。
数据来源:东鹏控股招股书、道氏技术2015年年报
如果道氏技术披露的第一大客户就是东鹏控股,那么当期东鹏控股披露的采购金额就比道氏技术披露的销售收入高了987.02万元,差异幅度为12.71%,比较明显。
再看2017年度,当期道氏技术和宏瑞新材是东鹏控股的第五大供应商,招股书披露当期东鹏控股从道氏技术采购金额为1.09亿元。但据道氏技术2017年年报披露,销售收入与上述2017年采购金额最接近的主要客户,是当期道氏技术的第四大客户,相应的销售收入为9496.55万元。
数据来源:东鹏控股招股书、道氏技术2017年年度报告
如果上述道氏技术的第四大客户就是东鹏控股,那么当期东鹏控股披露的采购金额就比道氏技术披露的销售收入高了1433.95万元,差异幅度为15.10%,差距更为明显。
上述采购金额与销售收入之间超过10%的差异,会不会是由于采购金额含税而销售收入不含税导致的结果呢?
通过进一步比较东鹏控股披露的采购金额与道氏技术披露的销售收入在2016年度的情况,我们可以来否定这种可能性。
据招股书披露,2016年度,道氏技术与宏瑞新材是东鹏控股的第二大供应商,当期东鹏控股从道氏技术及其子公司采购金额为1.12亿元。另据道氏技术2016年年报披露,销售收入与上述2016年采购金额最接近的主要客户,是当期的第一大客户,相应的销售收入为1.11亿元。
数据来源:东鹏控股招股书、道氏技术2016年年报
如果这位第一大客户就是东鹏控股,那么2016年东鹏控股招股书披露的采购金额就比道氏技术2016年年报披露的销售收入高了184.96万元,差异幅度为1.67%,并不明显,两家公司的采购和销售金额能够很好匹配。
将各期东鹏控股披露的采购金额与道氏技术披露的销售收入的差异幅度进行比较,如果这些差异确实来源于含税与否的差别,那么报告期三年内,采购金额与销售收入的差异幅度应当保持相对稳定,不会大起大落。可是如上所述,报告期内,采购金额与销售收入的差异幅度分别为12.71%、1.67%、15.01%,变化很大,应该可以排除是税率影响。
上述销售金额和采购金额不匹配,到底是东鹏控股的招股书披露有误,还是道氏技术的年报数据不准,我们不得而知。
销售费用率和运费费用率双双逆势大跌
报告期内,东鹏控股的销售费用及其下属二级科目运费及搬运装卸费(以下简称:运费)金额都出现了明显上涨,可是销售费用率和运费费用率反而都持续下滑,两者都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的变动趋势相反,比较异常。
先来看销售费用:据招股书披露,报告期内,东鹏控股的销售费用分别为6.20亿元、7.08亿元和8.91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之比分别为15.00%、13.54%和13.43%,销售费用率保持持续下滑的趋势,累计跌幅为1.57个百分点。而七家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报告期内的销售费用率平均值分别为10.16%、10.87%和11.14%,其销售费用率平均值持续上涨,累计涨幅为0.98%。东鹏控股的销售费用率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恰好相反。
再来看销售费用下的二级子项目运费:据招股书披露,报告期内,东鹏控股的运费分别为1.74亿元、2.08亿元和2.44亿元,占当期营收之比分别为4.20%、3.99%和3.68%,运费费用率保持持续下滑的趋势,累计跌幅为0.52个百分点。而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报告期内的运费费用率平均值分别为2.87%、3.11%和3.30%,其运费费用率平均值持续上涨,累计涨幅为0.43个百分点,变动趋势也与东鹏控股的运费费用率相反。
值得关注的是,东鹏控股属于建筑陶瓷和卫生陶瓷行业,即建材行业下属的细分子行业,属于典型的竞争性行业。据招股书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当期营收之比分别为9.50%、11.70%和13.03%,客户集中度并不高。此外,报告期内,公司的经销收入占当期营收之比分别为71.08%、73.16%和72.29%,直销和经销占比保持相对稳定。按理说,在这样的行业竞争和企业收入特征之下,东鹏控股的销售费用应该与当期的营收相匹配。而在人工成本持续提高,2017年原油价格反弹导致运费上涨的背景下,同行业公司普遍的销售费用率上涨是符合逻辑的。
对于销售费用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招股书给出了如下解释:公司进行品牌推广,明星代言费用高;公司建立了覆盖全国的区域仓库体系,并建立了多家直营子公司,相应的运费较多;公司经销商数量多,建立了多家直营子公司,销售人员数量多,产生了较多的职工薪酬等。但是对于东鹏控股的销售费用率以及运费费用率为何变动趋势与同行相反,招股书上竟然没有提及。
实际上,近几年的销售、运输、搬运和装卸人员的人工成本上涨早已不容忽视,而2017年度油价上涨带来的运费上升,也是客观事实。东鹏控股报告期内的运费费用率持续下滑需要更加合理的解释。
有巨额第三方回款,也有大量现金支付
东鹏控股是一家采用“直销+经销”销售模式的企业,报告期内,经销收入占了绝对大头,但是公司的经销商回款,却既存在巨额第三方回款,还有大量现金回款,公司的财务内控亟待规范。
据招股书披露,报告期内,东鹏控股的营业收入分别为41.01亿元、51.90亿元和65.92亿元,其中经销收入分别为29.14亿元、37.97亿元和47.65亿元,占当期营收之比分别为71.08%、73.16%和72.29%,占比持续高于70%,是东鹏控股收入中的核心组成部分。
报告期内,东鹏控股的经销商家数高达近两千家家。大量经销商以买断式销售的方式从公司进货,经销商的回款方式也是多种多样,除了电汇和票据支付之外,竟然还有第三方回款和现金回款的情况出现,且第三方回款占比还不小。
先来看第三方回款的情况,据招股书披露,报告期内,东鹏控股经销商的第三方代付回款合计金额分别为21.35亿元、27.21亿元和15.15亿元,当期经销商回款总额分别为33.91亿元、45.18亿元和56.01亿元,第三方回款金额占经销商回款总额之比分别为62.96%、60.23%和27.05%,占当期营收之比分别为52.06%、52.42%和22.98%,虽然2017年度占比有所下降,但是仍然都高于20%,明显偏高。
除了第三方回款之外,报告期内,还有少量经销商直接向东鹏控股支付现金货款。
据招股书披露,从2015年到2017年,经销商客户的现金回款金额分别为373.23万元、156.86万元和158.18万元,占经销商客户当期销售回款总额之比分别为0.11%、0.03%和0.03%。虽然现金支付的占比较低,但是与第三方回款相比,这就属于更加严重的财务内控问题,在上市公司中比较罕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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