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重组或侵害其他方利益,杭可科技坏账计提也有问题

时间:2019-06-12 18:48 栏目:IPO专栏 编辑:投资有道 点击: 3,230 次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简称:杭可科技)是一家主营锂离子电池生产线后处理系统的拟上市公司。所谓后处理工序,是指对产成后的锂离子电池进行再加工处理,使其稳定性、一致性以及电池性能都达到更理想状态。公司的主要客户为下游锂离子电池制造商,包括三星、LG、索尼、比亚迪等诸多知名企业。

公司2018年8月向证监会递交了拟登陆上交所主板上市的申请,2019年3月更新了招股书。然而仅仅过了一个月不到,4月15日公司便转战科创板。据上交所官网披露,公司将于6月13日上会接受审核。然而,我们深入研读公司的招股书发现,公司或存“业务重组有损关联方”、“营收质量下滑”、“坏账计提不严格”等诸多问题。

业务重组比较简单粗暴,或损害关联方的利益

招股书披露,2015年5月之前,杭可科技的主营业务锂离子电池后处理系统都是与诸多关联方合作完成的,缺乏经营独立性。此后,为了解决公司经营不独立的问题,上述关联方于2015年5月底将与锂离子电池生产线后处理系统相关的业务全部移交给给杭可科技。也就是说,目前公司的主营业务其实不全是自己的,有很大一部分是来源于关联方的。更重要的是,公司只是吸收了关联方的业务,重组过程恐怕有损关联方的利益。

招股书披露,公司主营业务的生产环节主要包括设计研发、原材料采购、电气部件组装调试、精密机械组装调试、整体组装调试、产品销售六大部分。2015年5月之前,公司与杭可仪、通用电测、杭可精密、通测通讯、通测微电子、HONRECK六家关联企业分工完成整个生产环节,其中公司业务涉及除了电气部件组装调试之外的其余五个环节,杭可仪的业务涉及全部六个环节,其余五家关联企业业务则涵盖一至四个环节不等。由此可见,公司在2015年4月之前不仅关联交易众多,还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2015年4月底,公司与上述六家关联企业签署了重组框架协议,协议约定六家关联企业将自身与锂离子电池生产线后处理系统相关的业务全部移交给杭可科技。其中相关存货、固定资产、专利、员工、营销业务全部转移至杭可科技旗下。这就让我们很疑惑了,如此简单粗暴的业务重组,是否会损害其它关联方的利益?

继续研究发现,原来通过所谓的业务合并,相比收购股权而言并不需要花费太多的资金。其中固定资产方面,公司仅收购了杭可仪的31台设备,定价601万元。而专利、商标及各类知识产权方面,公司更是无偿获得了所有关联方的知识产权,其中包括杭可仪的10项核心专利。不得不说,公司的股东们对杭可科技算得上“真爱”呀。

然而,我们发现上述关联方中杭可仪的企业性质原为集体企业,后改为股份合作制企业,依然拥有集体经济的性质,杭可科技实控人曹骥也是杭可仪的大股东,持有其84%的股权。而在业务重组的过程中,将公司核心业务转移给杭可科技,还将不少核心专利无偿赠与杭可科技,是否已经侵犯了杭可仪中小股东的利益,包括集体性质股东的利益?是否涉嫌国有资产流失问题?恐怕还需要有关部门进一步核查。

营收质量下滑明显,坏账计提不严格

杭可科技报告期内存在明显的突击营收的行为,而且应收账款激增,营收质量下滑明显,尤其是第四大客户国轩高科的应收账款逾期金额较大,计提坏账还不严格。

据招股书披露,公司2017年开始开展自动化物流设备业务,2017年与2018年该业务收入分别为2484.70万元、9494.22万元,2018年相比2017年翻了近四倍,该收入占到了当期营业收入的3.24%、8.57%。

那么该业务的成本是多少呢?据招股书披露,2017年、2018年自动化物流设备的成本分别为2524.47万元、9679.61万元,竟然比当期收入还高!不考虑费用的情况下,仅仅这一业务2017年与2018年便净亏损39.77万元、185.39万元。

我们发现该新增业务中的自动化物流设备并非公司自己生产,而是全是通过外购,继而直接转手卖出。尽管2018年该业务为公司厚增了近1亿元收入,但公司一分钱没赚到还赔了近200万元,如此突击收入恐怕也不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吧。

再来看公司的应收账款方面。据招股书披露,公司报告期内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6539.85万元、9034.42万元、18136.61万元,2017年与2018年应收账款余额的涨幅分别为38.14%、100.75%,2018年翻了一倍多。而同期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4.10亿元、7.71亿元、11.09亿元,各期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5.94%、11.72%、16.35%,2018年相比2017年上涨了近5个百分点,营收质量恐有所下滑。

除了应收账款激增之外,我们还发现公司报告期内不少客户的期末应收账款存在超出信用期的情况,有的还金额巨大,譬如公司前五大客户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简称:国轩高科,证券代码:002074)。据披露,2017、2018年公司对国轩高科的销售金额分别为9874.00万元、7058.74万元,占营业收入的12.81%、6.36%,分别为公司当期的第三大、第四大客户。据披露公司的收款信用期多为30日至60日,而报告期末国轩高科应收账款余额却高达3603.37万元,其中一年内账龄的应收账款金额2620.24万元,一年至两年的应收账款金额为983.13万元,存在严重的逾期现象。

但公司对于这笔大额逾期的应收账款却没有采取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而是采取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计提坏账。按照招股书的披露,预期账款金额 500 万元以上(含)且占应收款项账面余额10%以上的即达到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标准,而国轩高科超过一年期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已经接近千万,比例高达17.4%,无论从金额还是比例上都达到了单项重大计提的要求。那么公司为何不遵守招股书中设定的计提准则呢?

招股书中解释公司的客户主要是国内外知名的锂离子电池生产企业,客户质量较高,信誉较好,公司货款的回收风险较低,虽然应收账款余额较大,但坏账风险较小。这样的解释恐怕很难令人信服。

值得一提的是,据招股书披露,国轩高科与公司还存在一些关联关系。据披露,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国轩高科全资子公司)与西藏国轩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李缜控制下的关联方,而西藏国轩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又持有公司31.25%的股份。招股书中,公司并未将国轩高科认定为关联方,但也比照关联方的信批要求披露了与国轩高科的交易明细。或许正是因为有这层特殊的关系,公司才对其高额逾期账款的包容度比较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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