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地探访利元亨,科创板IPO信息披露或存虚假

时间:2019-04-28 21:18 栏目:IPO专栏 编辑:投资有道 点击: 5,058 次

2019年3月22日,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的科创板递交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在2019年4月4日更新之后目前处于已问询状态。在案头研究完成之后,4月22日,我们又实地探访了利元亨的惠州三个基地,得到大量第一手信息,经过仔细比对,发现该公司的招股书在一些重要信息披露上涉嫌虚假,尤其是在公司股东信息和在建工程信息披露上表现得更加明显。当然,公司的大客户依赖和财务指标不佳也是一个大问题。

利元亨到底是谁的?

根据招股书的披露,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元亨”、“公司”)的有限公司成立日期为2014 年 11 月 19 日,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周俊雄、卢家红夫妇。主要从事智能制造装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为锂电池、汽车零部件、精密电子、安防等行业提供高端装备和工厂自动化解决方案。

但是,我们现场调查发现,利元亨的老板可能是“英雄豪杰”四个人,或者说是周姓的俊字辈的四位兄弟,即周俊英、周俊雄、周俊豪、周俊杰等四人。招股书之所以刻意隐瞒联合控股这层信息,或与周俊豪早年的一段犯罪往事有关。

2014 年 10 月 29 日,周俊豪因涉嫌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大冶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事情的起因是,2013 年6月至12月间,周俊豪在经营惠州市利元亨精密自动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元亨精密)期间,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安排公司财务人员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 116 份,税额 187.38万元,价税合计1289.64万元 ,利元亨精密为此支付价税合计数额的 6.5%的开票费用。

正是由于周俊豪被判刑,导致利元亨精密无法正常经营。于是,在2014 年 11 月 18 日,利元亨精密的其他股东周俊雄、卢家红和周俊杰出资设立了现在的上市主体利元亨,并收购了利元亨精密与生产相关的主要资产,承接了主要业务和人员。

《招股说明书》中只提到,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周俊雄和副董事长卢家红为夫妻关系;周俊雄与董事、副总经理周俊杰为堂兄弟关系。除此之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但是,在利元亨的惠州总部,我们随便问了几位公司员工,他们基本都知道周俊豪的大名,而且还表示周俊豪现在就在公司实际参与管理,是大老板之一。

一位员工直接说:“周俊雄最大,周俊杰是工程中心那边的主持人,周俊豪是人事、财务方面的老大。除了周俊英好像在国外,另外三个人都在公司。”一个员工还知道老板是“英雄豪杰”四个人,另有员工表示公司周俊豪是总经理,周俊雄是老板,但说老板都很低调。几位员工均表示知道公司老板之一是周俊豪。

结合以上信息,我们合理推测,在周俊豪任法人的利元亨精因为虚开增值税发票案发后,周俊豪和利元亨精密都受到法律制裁,持续经营已经不太便利,所以才让周俊雄出面在2014年成立利元亨,承接利元亨精密的相关资产和业务,但实际上还是原班人马从事原来业务,无非换了块牌子而已。如果这个推测与事实接近,那么利元亨精密就应该是利元亨的前身,周俊豪就应该还是利元亨的实际控制人,其股份应该是由周俊雄等人代持。

由于股份代持有一定的隐蔽性,直接取证肯定相当困难,尤其是涉及到家族成员之间的代持更是如此。但是,对于周俊豪是否仍然在利元亨任职、具体充当什么角色等这类问题,上交所应该很容易查清楚,是否涉嫌虚假陈述也很容易判断。

利元亨到底是否有前身?

前面已经说到,利元亨精密2013年案发,2014年其法人代表周俊豪被判刑三年,利元亨精密也被判处罚金 25 万元并退赃款187.38万元,生产经营或无法继续。在这之后,周俊雄任法定代表人的利元亨火速成立并承接了利元亨精密的资产和业务,从这个层面讲,利元亨精密或许应该就被认定为利元亨的前身。

2014年12月起,利元亨向利元亨精密收购与生产相关的原材料、在产品及机器、运输等设备共7961.51 万元,交易价格参考评估价格或经协商确定,但相比于被收购资产的账面原值7889.73万元却高出了71.78万元之多。其中机器设备的账面原值为953.52万元,评估价值为972.24万元,增值额为18.72万元,增值率为1.96%;运输设备的账面原值为82.63万元,评估价值为102.33万元,增值额为19.69万元,增值率高达23.83%;电子设备的账面原值为79.95万元,评估价值为117.06万元,增值额为37.11万元,增值率高达46.43%。

然后,利元亨开始承接利元亨精密的全部订单,其中大部分订单均通过签署三方协议方式转移至公司,由公司直接向客户销售,对于未能签署三方协议的订单,则由公司生产加工后,将产品销售予利元亨精密,再由利元亨精密销售予客户。利元亨精密是利元亨在2016年度的第三大客户,利元亨对利元亨精密的销售收入达到了3139.41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占比为13.71%,其中销售设备金额为3006.14万元,占同类销售的比例为13.60%,销售配件的比例为133.27万元,占同类销售比例的比例为16.95%。

在主要业务、人员以及订单均已被转移到利元亨之后, 2016 年 12 月 16 日,经惠州市惠城区市监局核准,利元亨精密注销。

在建工程违法扩建,众多信息矛盾

根据招股书的披露,利元亨在惠州的柏塘镇和马安镇都有在建工程。柏塘镇是柏塘工业园项目,2018年底的在建工程金额是336.55万元;马安镇是马安工业园建设项目(小地块)、马安工业园建设项目(大地块),2018年底的在建工程金额分别是5414.48万元、222.57万元。

按照这些信息,我们找到了位于柏塘镇的利元亨厂区。这里的确是有一个利元亨柏塘项目部在建,项目的名称是利元亨高端智能成套设备建设工程,与招股书中所说的在建工程“智能协作机器人及成套装备生产项目”的名称也比较类似,就是前面少了“智能协作机器人”几个字,根据现场的施工铭牌信息显示,该项目的总建筑面积是81515.39平米。

恰巧,我们又找到了一份博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于2018年9月10日发布的《关于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厂区总平面方案调整的公示》(以下简称:《公示》)。从公示的信息来看,该厂房层数由4层降为3层,增加厂房计容建筑面积(调整后厂房首层高9米);将综合楼改为宿舍楼,生活区建筑面积基本保持不变;调整后建筑面积由79754.77㎡变为66984.8㎡,减少12769.97㎡;计容建筑面积由79754.77㎡变为81839.67㎡,增加2084.9㎡(调整后厂房首层高9米);容积率由1.57变为1.61。这里所说的厂区就是指柏塘镇的利元亨厂区。

那么,矛盾来了,这施工铭牌上的建筑面积81515平米可比规划局的公示面积大了将近15000平米,这肯定不是一个小数目了,是一个数目巨大的违章扩建项目了,不知道该公司怎么应对规划局的竣工验收了。

然后,我们又马上赶往另一个在建工程的落地小镇——马安镇,在这里我们发现了更多的矛盾信息。

在厂区现场,我们看到的是一栋高高的厂房已经封顶。数位利元亨的员工均告诉我们,“新厂快造好了”。一位施工管理人员告诉我们,我们面前的一栋17层楼高的建筑为员工宿舍,8层为工厂,这是利元亨产业园一期工程,目前已接近主体结构施工尾声。

现场的铭牌信息显示,这个项目的名称是“智能协作机器人及成套装备生产项目”,与招股书披露的2019年要投产的在建工程项目名称完全一致,也与我们前面在柏塘镇看到的在建工程的名称类似,那么招股书披露的这个在建工程是分别在两个相距50多公里的小镇同时建设吗?

前面已经提到,马安镇的确是有两处在建工程,一个是马安工业园建设项目(小地块),另一个是马安工业园建设项目(大地块)。按照道理,现在已经封顶的这个项目应该是小地块,但是为什么这个项目的名称会与柏塘镇的项目名称如此类似了?

对第一大客户存重大依赖,财务指标亦欠佳

按照《招股说明书》的说法,在报告期内,利元亨的第一大客户均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科技)。

2016年度,利元亨对新能源科技小计销售收入为1148.36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占比为50.14%;2017年度,利元亨对对新能源科技小计销售收入为31115.90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占比为77.29%;2018年度,利元亨对新能源科技小计销售收入为45098.27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占比为66.19%;

通过以上数据可以很明显的看出,利元亨连续三年对同一家第一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超过50%,且比重从50.14%上升至66.19%,期间比重上升了16.05%。在销售金额方面,利元亨对新能源科技小计的销售金额在报告期内从1148.36万元大幅上升至45098.27万元,增长金额高达43949.91万元,增长幅度超过38倍,远远超过了利元亨在报告期内的营业收入增长幅度,这不是严重依赖又是什么呢?

根据《招股说明书》所述,在报告期前两年内(2016年-2017年),利元亨的存货周转率分别仅为1.41次/年、0.99次/年,而4家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值同一时期的存货周转率的平均值分别为2.72次/年、2.43次/年,对应分别是利元亨的1.93倍、2.45倍,利元亨的资金使用效率似乎比同行业的公司弱了不少。

此外,报告期内,利元亨一年以上的高账龄应收账款金额分别为96.80万元、47.80万元以及2426.93万元,占当期应收账款的比重分别为3.58%、1.24%以及30.28%,2018年的占比已经达到惊人的30%以上,这说明公司的销售已经出现一定的问题,导致回款明显不足。

再从反应短期偿债能力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这两个指标来看,报告期前两年,利元亨的流动比率分别为 0.93 倍、1.17 倍,而4家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流动比率的行业平均值在同一时期分别为2.55倍、2.03倍,利元亨远低于平均水平。即使是该指标最低的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赢合科技,证券代码:300457)在2016年度、2017年度也分别达到了1.15倍、1.21倍。

在速动比率上也是这样的情况。报告期前两年,利元亨的速动比率分别为 0.54 倍、0.62 倍,而4家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流动比率的行业平均值分别为2.04倍、1.52倍,利元亨远低于平均值。如果单独与4家同行业可比公司对照,利元亨也是垫底。

而从反应长期偿债能力的资产负债率这个指标来看,报告期各期末,利元亨的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分别为 94.53%、77.48%和 57.76%,又是全部高于4家同行业可比公司,这说明公司的负债率太高,偿债压力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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