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1-18 18:29 栏目:IPO专栏 编辑:投资有道 点击: 4,303 次
2017年10月13日,北京聚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利科技)在证监会官网上更新了预披露。公司拟发行不超过3,839万股,合计募集不超过6.97亿元资金,用于投资智能交通车载设备总部基地项目、研发中心升级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并补充流动资金。
可是通过深入调查研究,记者发现聚利科技或许为了达到IPO条件,不惜通过大打价格战以提升市场占有率,引起同行侧目;同时还通过放宽信用政策等手段来刺激营收,导致应收账款高企,公司可持续性发展存疑;另外,公司的股份支付处理不当及应交增值税金额异常也存在财务造假的嫌疑等等问题。
大打价格战,同行成仇人
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从2014年到2017年中期的三年一期内,聚利科技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75亿元、6.18亿元、5.73亿元和3.06亿元;净利润分别为4,703.83万元、1.29亿元、1.26亿元和4,481.86万元。公司的经营业绩受到2014年交通运输部出台的《交通部关于全国高速公路ETC联网通知》等政策利好的刺激,在2015年大幅增长,并且创出了历史新高,但是在此后则出现了经营业绩回落的情况。从现金流量方面来看,在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9,280.86万元、4,661.05万元、1,444.43万元和-7,455.81万元,持续下滑,在2017年中期甚至出现经营性现金流呈现净流出的状况。
导致聚利科技业绩回落的重要原因,主要是在报告期末营收占比高达96.37%的ETC系列产品,已经陷入价格战的泥潭。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在报告期前三年中,行业龙头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金溢科技 证券代码:002869.SZ)的车载单元(以下简称:OBU)的单价分别为149.07元、117.22元和103.32元,持续回落,平均每年的下降幅度高达16.75%。而聚利科技的OBU单价从2014年到2016年分别为161.45元、126.61元和102.23元,单价回落幅度更大,平均年降幅是20.43%,这说明该公司的价格战打得更狠。
同期,在另一个主要产品上,聚利科技的降价幅度更厉害。从2014年到2016年,聚利科技的路侧单元(简称:RSU)的单价分别为3.35万元、2.42万元和1.74万元,复合年化增长率为-27.93%,竞争对手金溢科技的RSU的单价分别为3.70万元、3.86万元和3.50万元,价格基本稳定,下降幅度非常小。据招股书解释,由于聚利科技在RSU产品上推出小型化的新型号,2015年和2016年公司的RSU产品生产成本出现了大幅下降,所以有降价的资本。但是,公司通过大幅牺牲产品的毛利水平,真的能有效地提高市场占有率吗?
尽管记者并不知道,聚利科技是否真的拥有比金溢科技更牛的技术,能够将RSU的单位成本大幅降低到后者的一半,可是凶狠的价格战肯定是双方结怨的可能原因之一。据招股书披露,金溢科技以涉嫌专利侵权为由,于2017年7月17日,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聚利科技,并提出“要求聚利科技停止侵害金溢科技专利号为201010105622.2的‘电子自动收费车载单元的太阳能供电电路’发明专利的一切行为,此外赔偿其经济损失1亿元”的诉讼请求。2017年11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判决金溢科技败诉,但是金溢科技不服判决,并于2017年11月24日,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此案正在审理之中。一旦金溢科技终审胜诉,将可能给聚利科技带来两方面的重大打击,一是停止专利侵权行为将对截至2017年6月30日营收占比高达88.87%的OBU业务产生明显的负面影响,进而重创公司的营收水平;再则,对于急需补充流动资金的聚利科技而言,损失1亿元的货币资金,对维持公司日常经营而言,无异于是釜底抽薪。
放宽账期,应收账款竟然超过了营业收入
2017年上半年,聚利科技的营业收入为3.06亿元,应收账款为3.61亿元,当期应收账款占营收之比为117.97%,应收账款规模大于营业收入,这一现象极不正常,说明营收的质量堪忧。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应收账款突增了?答案可能是放宽信用政策惹得祸。
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的主要客户是ETC系统集成商、银行及各地高速公路运营商,……对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的优质客户,……,给予了较为宽松的付款期限……”,执行上述宽松信用政策的结果,则往往可能造成应收账款规模的失控。在报告期可比的三年内,公司的应收账款分别为1.24亿元、2.63亿元和2.80亿元,持续上升,年化复合增长率高达50.27%,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的45.09%、42.56%和48.87%,占比明显偏高。与同行业可比公司——金溢科技、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路畅科技,证券代码:002813.SZ)、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万集科技,证券代码:300552.SZ)和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中远海科,证券代码:002401.SZ)进行比较,在报告期内聚利科技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2.58次、2.99次、1.95次和0.87次,远低于当期可比公司的平均水平5.30次、4.51次、3.49次和1.41次。
进一步分析聚利科技应收账款的质量,在报告期内公司的应收账款全部来自于“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其中,一年以上账龄的应收账款占应收账款总额之比分别为16.21%、15.30%、24.63%和24.17%,自从2016年业内竞争激化,公司通过放宽信用刺激销售之后,高账龄的应收账款比例明显提高。与之相应,报告期内公司对上述高账龄的应收账款分别计提了272.24万元、639.71万元、1,273.27万元和2,093.77万元的坏账准备,占当期营业收入之比分别为0.99%、1.04%、2.22%和6.84%,该比例的持续上升,说明公司通过放宽信用刺激营收、提高经营业绩的做法,其实风险比较大。
股份支付漏算,应交增值税异常,财务数据真实性存疑
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2015年6月29日,聚利科技聘请范丽娜担任公司的董秘兼财务总监。此后的2015年8月27日,新任董秘范丽娜以3.95元/股的转让价格,通过股转系统受让实控人韩智转让的10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8%。根据2015年度半年报,当期公司每股净资产为5.07元,而新董秘股份受让价格为3.09元/股,两者之间的价差为1.98元/股,那么本次10万股股权转让的价款总额与股份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约为19.80万元。按理,该差价的实质应该是股份支付,应该将其计入当期的管理费用。但是,聚利科技没有对此做出任何说明。当然,如果是按照2015年8月前后,该公司发生的其它股权转让的价格计算,则该笔董秘股权涉及的价差将更大,对当期财报的影响也将更大。
此外,在报告期内,聚利科技的应交增值税余额分别为2,856.68万元、1,035.53万元、213.39万元和163.41万元。显然,在2014年和2015年两年中,公司的应交增值税处于异常的高水平。因为公司按月缴纳增值税,所以年度资产负债表记录的应交增值税余额,应为当年12月应缴纳增值税的金额。应交增值税金额可根据当月营业收入和公司所在行业的平均增值税税负率推算得到,一般情况下应远小于所在年度营业收入与上述行业平均增值税税负率之积。2014年和2015年,聚利科技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75亿元和6.18亿元,公司所在的“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的平均增值税税负率为2.65%左右,因此上述两年公司的年累计应交增值税金额大约为728.75万元和1,637.70万元。但是,招股书披露的2014年的应交增值税金额竟然高达2,856.68万元,实在无法理解这样的财务数据是如何得到的?
募投项目收入虚增,投资与产能不匹配
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在聚利科技本次募投的三个项目中,“智能交通车载设备总部基地”项目计划募集资金2.32亿元,是主投项目。根据该项目提供的“主要经济效益指标”,公司认为在该项目达产之后,能够增加5.80亿元的年营业收入,并相应增加1.07亿元的净利润,预期的项目净利润率为18.45%。如前文所述,随着行业内部竞争不断加剧,ETC行业的价格战越打越大,ETC产品的价格大概率将继续下滑。以2017年中期聚利科技的四大类产品单价86.98元/只(OBU)、1.11万元/只(RSU)、786.33元/只(计价器)和841.53元/只(车载智能服务终端)为准,再根据上述募投项目新增产能规模就可以估算出项目达产后OBU、RSU、计数器和车载智能终端四种产品的销售收入至多不超过2.17亿元、334.10万元、1,572.66万元和1,262.30万元,合计不超过2.49亿元。这一结果仅为项目预期年营业收入的42.93%,按报告期内最高净利润率21.99%推算,届时该项目的年净利润也将至多不超过5,478.00万元,仅为预期净利润的51.40%,该募投项目预期收益显然被大大高估,有误导投资者之嫌。
然而“智能交通车载设备总部基地”项目的问题还不止这一个,上述募投项目计划投入5,303.10万元资金,投资生产、测试、办公及运输四大类设备,总计439台,其中生产设备达336台,相应的采购金额为4,123.80万元,预期共新建4条生产线,其中3条用于生产ETC产品,一条用于生产出租车车载产品。在该项目建成达产之后,聚利科技自有产能水平的提高如下:OBU增加250万只/年、RSU增加300只/年、出租车计价器增加2万只/年、车载智能服务终端增加1.5万只/年。而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现有ETC产品和出租车车载产品生产线各一条,其所拥有的年产能为OBU150万只/年、RSU1200只/年、出租车计价器3万只/年、车载智能服务终端1.5万只/年。比较募投项目生产线产能与现有生产线产能的差异可以发现,募投项目的3条ETC产品生产线,其预计产出的OBU数量仅比现有1条ETC生产线的产能高66.66%,而其RSU的产能仅为现有1条生产线产能的1/4;募投项目的1条车载产品生产线,它在智能服务终端的产能方面与现有生产线相同,而计数器的产能仅有现有生产线相关产能的2/3。由此可见,募投项目的新建单条生产线平均产能竟然都低于现有生产线,技术的先进性去了哪里了?
进一步分析固定资产投资与形成产能之间的关系,截至2017年6月30日,聚利科技用于购置安装机器设备的固定资产金额为1,409.20万元,仅为募投项目生产设备采购金额的34.17%,也就是说以募投项目的相关资金投入,可以建设近6条现有产能水平的生产线,而不仅仅只是4条。显然公司募投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与形成的产能之间严重不匹配,或有借上市圈钱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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