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通过放宽信用政策调节收入,正特股份为了冲刺IPO豁出去了

时间:2018-01-04 19:25 栏目:IPO专栏 编辑:投资有道 点击: 4,417 次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特股份)是一家以户外休闲家具及用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为主营业务的企业,遮阳制品和户外休闲家具是公司目前拥有的两大核心产品系列,产品90%以上是出口海外市场。公司计划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拟发行不超过2,750万股,以募集约4.28亿元资金,用于投资“新增年产80万件遮阳制品项目”、“年产23万件户外家具项目”等五个募投项目。

经过记者深入研究,发现正特股份存在通过放宽信用政策,调节对沃尔玛超市的销售收入,以方便冲刺IPO的嫌疑。而且,公司的营收质量不高,募投项目的固定资产与形成产能不太匹配,关联方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放宽信用政策,或涉嫌突击确认收入

招股说明书披露,正特股份对沃尔玛个别实施放宽信用政策,随即出现了对沃尔玛销售的大增,与之相对应的就是应收账款也出现了明显的上涨,反映了公司营收质量的下降,甚至涉嫌突击确认收入。

2017年3月,公司对沃尔玛的信用政策从按即期信用证方式付款,变更为按提单日后75天付款。这个政策带来的直接结果就是:2017年上半年,正特股份对沃尔玛的销售突增到1.48亿元,与2016年全年对沃尔玛的销售1.58亿相差无几了。同时,该公司的应收账款在2017年上半年达到9,208.73万元的历史新高,比2016年的3,173.31万元应收账款整整高出了2.90倍,其中仅沃尔玛一家对2017年中期应收账款的贡献就高达6,143.59万元。而应收账款周转率随之跳水,仅为8.35次。

除了有突击增加收入的嫌疑之外,正特股份存货的大幅增长,也意味着公司在产品销售上遇到了麻烦。报告期内,公司的存货金额分别为1.66亿元、1.52亿元、1.95亿元和1.47亿元,整体上保持上涨趋势;同期公司的存货周转率分别为2.89、2.83、2.77和2.12,持续下降,说明存货的增长已经对公司的资金运营产生压力,流动性风险逐步放大。考虑到公司业务的季节性特征,即每年上半年的营业收入及成本占全年营业收入及成本的比重较高,那么可以预计可比的2017年全年存货周转率将会显著低于2017年上半年的2.12,从而使得公司存货周转率下滑的态势更加明显。

进一步分析存货项目明细,正特股份的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在产品和库存商品构成,此外还有少量的委托加工物资。报告期内,公司的库存商品余额分别为7,148.61万元、7,491.01万元、11,901.70万元和9,747.51万元,在可比的从2014年开始的三年报告期中,呈现出持续上涨的态势。同期,库存商品占存货比例分别为42.86%、48.95%、60.26%和66.29%,很好的佐证了库存商品余额不断上升的趋势。由于每年进入6月之后,行业产销旺季已经结束,库存商品应该相对较少。现在,正特股份2017年上半年的库存商品余额继续保持上涨趋势,并且库存商品对存货占比在销售旺季结束后反倒创下新高,则说明公司的主要产品或已经遭遇滞销,有形成库存积压的潜在风险。

从各类存货的库龄角度来分析,在报告期内,2年以上的库存商品余额分别为96.11万元、470.68万元、716.36万元和1,038.47万元,年化复合增长率为259.09%。同期,上述2年以上库龄的库存商品余额占相同库龄的存货余额之比分别为54.58%、84.39%、82.59%和88.49%,该比例整体保持上升趋势,说明高库龄的存货主要来自于高库龄库存商品。而高库龄库存商品上升很可能是商品滞销风险的反映。

募投固定资产投资与产能严重不匹配

正特股份本次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其募投的主要项目是“新增年产80万件遮阳制品”和“年产23万件户外家具”这两个项目。公司拟为上述两个募投项目融资2.93亿元,占本次募集资金总量的68.42%。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上述两个募投项目将分别购置价值6,184.00万元和5,494.40万元的生产相关设备,合计金额为1.17亿元,相应形成年产80万件遮阳制品和年产23万件宠物屋,合计形成年产103万件产品的产能。

那再来看看该公司现在的固定资产与产能情况。截至2017年6月30日,正特股份固定资产项目下的专用设备和通用设备原值分别为1.02亿元和889.89万元,合计为1.11亿元。公司现有的遮阳制品设计产能为年产130万件,户外休闲家具设计产能为年产135万件,两者合计拥有年产265万件的产能。再与募投项目对比即可发现,募投1.17亿只能形成103万件的产能,而现有的固定资产还只有1.11亿,就已经形成了265万件的产能,两者的固定资产与产能之比相差不止一倍,募投的固定资产投资与产能严重不匹配,固定资产投资涉嫌虚增。

此外,公司以上的两个主要募投项目总共只需要2.93亿的投资,对于报告期内营业收入、毛利和净利润持续向好的正特股份而言,就算完全以自有资金投资,都真的不算是一个难事。

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截至2017年6月30日,在资产方面,公司的“货币资金”项目下拥有2.59亿元的资金。在负债方面,公司既没有短期借款,也没有长期借款,并且报告期末的流动比率和资产负债率分别为1.87和41.06%,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浙江永强同期1.64的流动比率和56.48%的资产负债率相比,有明显的优势,显示出公司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在现金流出方面,在报告期内的2015年6月,公司曾向股东分红高达7,000万元。一句话,就是不差钱!

但是,正特股份明显没有加速建设以上项目。在报告期最后一年一期中,公司在建工程余额分别为1,246.18万元和1,161.76万元,当期增加的在建工程金额分别为2,475.56万元和695.11万元,显然两个主投项目没有进入建设高潮。记者认为相对于公司目前良好的资金状况而言,尽快以自有资金投资,加速两个迫在眉睫的、产能利用率已经分别高达156.26%和137.00%的主投项目建设是合理行为,相反,公司不加速建设实属不能理解之举。

关联方既长期无偿占用资金,也无偿使用房屋

报告期内的2014年和2015年,公司的关联方台州晴天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晴天商务)、浙江春晨置业有限公司、叶科和郑明辉分别向正特股份拆借2,526.73万元、800.00万元、273.50万元和50.00万元,合计拆借金额达到3,650.23万元。其中,由郑明辉拆借的50.00万元资金,自报告期开始之前形成,至2015年6月由公司控股股东临海市正特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特投资)代为偿还,拆借持续期间超过1年半。

上述四项关联方资金拆借,虽然都已经在2015年6月之前清理完毕,但是正特股份却未向相关关联方收取资金占用费。即使是对借款期限超过1年半的郑明辉,公司也未对他收取分文。招股说明书给出的理由是:“关联方资金拆借实际资金占用时间较短”,并且以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作为测算拆借利息的基准,得出了“资金占用利息净额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较小”的结论。可是郑明辉占用资金超过1年半,显然与“实际资金占用时间较短”说辞不符。此外,根据招股说明书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的拆借利息推算,也是非常不合理的说法,应该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并且适当上浮。以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拆借利息,或有低估资金占用费的故意。

无独有偶,关联方的违规行为不仅仅局限于非法的资金占用,在向正特股份承租房屋用于经营的过程中,也出现了未付租金的利益输送行为。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曾经先后向控股股东正特投资、股东临海市正特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正特合伙)和关联方晴天商务出租房产,以供其经营需要。

正特投资设立之初,正特集团(正特股份前身)出具了《房屋无偿使用证明》,同意将位于临海市东方大道811号、面积为100平米的房屋免费提供给正特投资使用,使用期限为2011年12月7日至2021年12月6日。正特合伙设立之初与正特集团签订租赁合同,约定将临海市东方大道建筑面积为30平方米的房屋出租给它作为经营场所使用,租赁期限自2015年6月15日至2018年6月14日,约定租金为0元。而晴天商务设立之初,正特集团也出具了《无偿使用说明》,同意将其位于临海市东方大道811号,面积为500平方米的办公楼无偿提供给晴天商务使用,限期五年。

招股说明书对于正特股份未向承租的关联方收取租金,提供的理由是“租用办公楼面积较小”。可是一方面,正特投资承租的100平方米和晴天商务承租的500平方米办公楼似乎与租用面积较小的说法不符;另一方面,即使是仅租了30平方米办公室的正特合伙,也不能因为承租面积较小,就可以认为正特股份对其豁免租金的行为合法合规,也是对公司利益的不尊重,也涉嫌向关联方利益输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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