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资源入表正当时,金融属性值得期待

时间:2024-11-13 10:14 栏目:封面故事 编辑:投资有道 点击: 128 次

今年以来,多家上市公司相继实现数据资源入表,部分公司因尚不熟悉相关规定,在入表后又紧急更正。值得注意的是,数据资源入表的主要目的之一在于推进数据资源的交易与流通,发掘其价值的资本表达。

入表、融资不分家,挖掘数据资源金融属性

2023年8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暂行规定》首次明确了数据资源的适用范围、会计处理标准以及披露要求等内容。A股上市公司可根据《暂行规定》,将其拥有的数据资源计入资产负债表“存货”“无形资产”“开发支出”三个项目下。

据Choice金融终端数据,2024年一季报共有17家上市公司实现数据资源入表,入表规模合计7863.35万元,其中计入存货689.68万元、无形资产5406.07万元、开发支出1767.61万元(与合计数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导致,下同)。

半年报方面,共有42家上市公司实现数据资源入表,入表规模合计13.86亿元,其中计入存货4.94亿元、无形资产5.88亿元、开发支出3.03亿元。不难看出,目前数据资源入表规模增速明显。入表企业特征方面,有国企15家和民企27家,多属于计算机行业。此外,分地区看,北京起到“领头羊”作用,有15家,榜二、榜三分别是山东(6家)和广东(5家)。

招商证券研报认为,资产化后,数据在企业资产负债表上从费用端走向资产端,可以直接呈现数据资源本身的价值,增强了数据的交易属性,对后续进一步拓展数据交易市场至关重要。

合规、高效的市场交易以信息披露为基石,上海数据交易所高度重视数据资产的信息披露。

2024年10月16日,上海数据交易所举办“上市公司数据资产信息披露框架研讨会”,会上介绍了上海数据交易所联合厦门大学研究推出的首个数据资产信息披露“二维五分法”框架。该框架结合数据产品交易市场和数据资产交易市场的运营基础,通过DCB桥合规、动态地披露企业数据资产信息。

“二维五分法”框架是一个开源框架,已经开放上市公司试点合作,试点内企业可以通过试运行双反馈不断动态完善框架模型。上市公司数据资产合规披露,可以为企业数据资产价值的资本表达提供合规框架,可以为公共数据开发利用的价值跃升提供底层保障。

此外,上海数据交易所联合多家单位发布的《数据资产入表及估值实践与操作指南》显示,类比传统资产的创新应用,数据资产先形成报表资产,之后再以报表资产为基础推进数据资产市场价值评定与测算,进而进入交易与流通市场去发挥金融属性,是数据要素市场繁荣的基础。

就金融属性而言,目前数据资产主要的创新应用方向有数据资产增信、转让、出资、质押融资、保理、信托、保险、证券化,各地交易所也在推进相关数据资产创新应用的研究,并且已经有很多“首单”记录产生。

例如,今年6月下旬,神州数码(000034.SZ)将金服云数据产品作为数据资产纳入企业财务报表后,以此获得建设银行深圳分行授信融资3000万元,成为深圳市数据资产质押融资的首个案例,也是全国首笔大中型数据资产质押融资案例。由此可见,数据资源入表在增加企业资产、改善企业资产负债情况的同时,还能够进一步助力企业获得融资。

数据资源如何入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资产是指由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此外,将一项资源确认为资产,除了需要符合资产的定义,还应同时满足“与该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资源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这两个确认条件。

数据资产的本质依然是资产,它指的是以数据为主要内容和服务的、满足资产确认条件的数据资源,因此,数据资源要确认为一项资产亦应满足上述条件。

从《暂行规定》的适用范围看,有两种类型的数据资源可以推进入表。第一种是满足资产确认条件,可以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的数据资源,可以纳入资产负债表;第二种是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但由企业拥有或控制、预期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流入的数据资源,可以在企业财务报告中予以披露。

此外,《暂行规定》对数据资源的列示与披露均作出了细化规定。

列示方面,企业需根据重要性原则和企业实际情况在资产负债表中以报表子项目的形式单独列示,具体而言,在“存货”“无形资产”“开发支出”项目下均增设“其中:数据资源”项目。

披露方面,《暂行规定》对数据资源采取“强制披露加自愿披露”方式,企业需强制披露数据资源的取得方式、期间变动情况与相关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还可根据实际情况自愿披露数据资源(含未作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确认的数据资源)的应用场景或业务模式、原始数据类型来源、加工维护和安全保护情况、涉及的重大交易事项、相关权利失效和受限等相关信息。

此外,2023年9月8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推出《数据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是继财政部《暂行规定》后的又一部推动数据资产化的财会文件,其从微观层面推进数据资产价值的计量,能更加充分反映出数据资产对实体经济的赋能作用,同时还能为数据资产的交易与流通奠定基础,进而发现数据资产公允价值,助力全国大统一数据要素市场的发展建设。

资产的价值评估主要基于三大路径,即成本途径、收益途径和市场途径。数据资产与传统资产相比有其独特的特征,但数据资产形成及价值实现的路径与传统资产又基本类似,因此,目前有关数据资产价值评估的方法研究主要是在成本法、收益法、市场法三大基本方法的基础上,考虑数据资产的特殊因素对评估模型加以修正和改进。

成本法是以待估资产实际成本为基础的一种评估方法。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综合考虑数据资产的成本与预期使用溢价,加入数据资产价值影响因素,建立成本法的修正模型,基本公式为:评估值=数据资产总成本×(1+数据资产成本投资回报率)×数据效用。

收益法是基于数据的应用场景,通过数据资产预期带来的经济效益并考虑相关风险后折现计算的价值。现有研究一般是从多期超额收益法出发,根据企业所处行业特征,加入参数进行修正;或是从层次分析法出发,基于数据资产的生命周期探讨分析不同阶段的数据资产适用的评估方法。

至于市场法,因数据要素交易市场尚未完善,目前形成的市场交易主要针对的还是单一数据产品或是特异性很高的数据资产相关合同权利等,并且评估中难以获得公开的价值参数,相关研究尚处于初期阶段。

有上述两部财会文件作为指引后,上市公司实操表现如何呢?

公开信息显示,有8家上市公司发布了一季报更正公告,取消数据资源入表。从更正类型来看,威星智能(002849.SZ)、中闽能源(600163.SH)、恒信东方(300081.SZ)直接删除了“数据资源”一栏相关数据,金额合计1.06亿元;盛邦安全(688651.SH)将确认为存货、但作为子项目单独列示的数据资源重新调整至“存货”项目中,金额为1792.68万元;喜临门(603008.SH)、金龙汽车(600686.SH)、山东钢铁(600022.SH)、中信重工(601608.SH)则是将原本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调整至合同资产,金额合计13.32亿元。

半年报方面,有5家上市公司出于财务人员对《暂行规定》的学习和理解不到位等原因,半年报会计处理不当,撤销了数据资源入账安排,分别是晶华新材(603683.SH)、奥飞数据(300738.SZ)、惠同新材(833751.BJ)、密尔克卫(603713.SH)、华塑股份(600935.SH),金额合计24.78亿元。

国际数据资产入表趋势

目前,数据资产入表是会计领域的热点话题之一,国际上对于数据资产入表的探索仍然停留在理论探讨和个案尝试的阶段,尚无统一的数据资产入表标准和规范。

国际会计准则普遍从无形资产准则修订出发,应对数字经济时代新型资产的确认和计量问题。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于2024年4月23日正式启动无形资产研究项目,该项目将对《国际会计准则第38号——无形资产》(IAS38)进行全面复核。

据悉,在IASB第三次议程咨询期间,利益相关方将该项目视为高度优先项目,原因在于一些利益相关方认为IAS 38已经过时,无法反映企业在当今业务模式下日益重要的无形资产,尤其是内部生成的无形资产,同时认为IAS 38对于无形资产采用重估模式计量的限制性太强,并且希望IAS 38能提供当初制定时未出现的新型无形资产(例如加密货币和碳排放权)的有用信息。

在此形势下,IASB将解决无形资产的确认问题,以让更多的无形资产“入表”核算。此外,IASB表示已经注意到某些无形资产价值存在不确定性的事实,部分无形资产成本不予确认的规定可能存在不合理之处,这意味着未来可能将放宽研究开发费用资本化的标准。

与此同时,国际评估准则理事会正在发布一系列观点论文,总题目为“无形资产该有形化的时刻到了”,这一系列观点论文最新一篇《数据与估值》于2024年3月发布。国际评估准则理事会指出,尽管无形资产对资本市场很重要,但只有一小部分无形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得到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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