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路云一体化”政策密集落地,呵护行业健康成长

时间:2024-08-13 13:03 栏目:封面故事 编辑:投资有道 点击: 441 次

行业发展离不开政策的呵护,2016年起,“车路云一体化”在部分政策中被提及,2023年以来政策密集下发,助力行业发展。

政策早有布局

2016年,“十三五”规划中就已经有了“要求推动路网管理、车路协同和出行信息服务智能化”的相关表述。

到2018年,交通运输部发布《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新一代国家交通控制网和智慧公路试点的通知》,其中提到“建设面向城市公共交通及复杂交通环境的安全辅助驾驶、车路协同等技术应用的封闭测试区和开放测试区”。

“十四五”规划提到,要进一步强化指导“路”和“云”端发展,要积极稳妥发展工业互联网和车联网,进一步完善公路感知系统,推进公路基础设施全要素全周期数字化,促进车路协同和自动驾驶行业发展。

2021年,国务院印发实施《“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交通运输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交通运输部将推进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网联化、智能化,推动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升级改造,推动发展自动驾驶等技术发展与试点应用。

2023年开始政策密集落地

2023年以来,“车路云一体化”相关政策密集落地。

2023年6月2日,国务院总理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会议指出,要“构建‘车能路云’融合发展的产业生态”“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等。

2023年10月,工信部提出要开展城市级“车路云一体化”示范。11月,工信部、交通运输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遴选具备量产条件的搭载自动驾驶功能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开展准入试点,以促进智能网联汽车产品的功能、性能提升和产业生态的迭代优化,推动我国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2023年12月5日,交通运输部印发了《自动驾驶汽车运输安全服务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提出,自动驾驶汽车开展道路运输服务应在指定区域内进行,并依法通过道路交通安全评估。

从事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自动驾驶汽车应随车配备1名驾驶员或运行安全保障人员(以下统称:安全员)。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自动驾驶汽车原则上随车配备安全员。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的有条件自动驾驶汽车、高度自动驾驶汽车应随车配备1名安全员。

《指南》提出,自动驾驶运输经营者应建立健全运输安全保障体系,在正式运营前要制定自动驾驶汽车运输安全保障方案,明确自动驾驶汽车的设计运行条件、人员配备情况、运营安全风险清单、分级管控措施、突发情况应对措施等。同时,自动驾驶汽车应在车身以醒目图案、文字或颜色标识,明确向其他交通参与者告知其自动驾驶身份。

2024年1月17日,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系统架构设计和多种场景应用,形成统一的车路协同技术标准与测试评价体系,健全道路交通安全保障能力,促进规模化示范应用和新型商业模式探索,大力推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化发展。

2024年6月24日,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印发《关于打造消费新场景培育消费新增长点的措施》,提出开展“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

2024年7月3日,工信部等五部门联合公布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城市名单,20个城市(联合体)入围。

地方积极探索

目前,“车路云一体化”试点已经进入到具体的城市层面,多个省市都已经发布了相关政策,推动行业发展。

江苏省新修订的《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4年实施,《条例》第59条明确:有条件自动驾驶汽车、高度自动驾驶汽车上道路行驶应当配备驾驶人。驾驶人应当按照道路通行规定和汽车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规范使用自动驾驶功能;自动驾驶功能开启时,驾驶人应当处于汽车驾驶座位上,监控汽车运行状态和周围环境,汽车发出接管请求或者处于不适合自动驾驶的状态时,驾驶人应当立即接管汽车。

针对智能网联汽车数据管理,《条例》第60条明确:有条件自动驾驶汽车、高度自动驾驶汽车和完全自动驾驶汽车开展道路测试或者上道路行驶时,应当记录和存储汽车发生事故或者故障前至少九十秒的位置、运行状态、驾驶模式、车内外监控视频等行驶数据,并保持数据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数据存储期不得少于三十日。

5月1日,《杭州市智能网联车辆测试与应用促进条例》正式施行。杭州成为除经济特区外,全国首个以地方立法明确自动驾驶车辆上路具体流程的城市。杭州开放全市八城区共计3474平方公里作为测试应用区域,实现全市建成区全覆盖,服务人口超1000万。

6月,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北京市自动驾驶汽车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拟从管理机制、产业创新发展、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创新活动规范、安全保障等方面进行自动驾驶汽车法规制度设计。

其中,在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统筹规划通行区域、道路,支持智能化路侧基础设施完善的区域全域开放;明确新建、改建、扩建道路为智能化路侧基础设施预留空间,鼓励充分利用现有设施改造升级等。在创新活动规范方面,《征求意见稿》明确自动驾驶汽车创新活动包括开展道路测试、示范应用、示范运营、道路运输服务试点四个阶段;规定了创新活动场景,明确各相关部门开展管理工作具体内容等。在安全保障方面,《征求意见稿》明确自动驾驶汽车上道路行驶的,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规定;对自动驾驶功能宣传、软件升级等事项进行规定;提出自动驾驶汽车企业落实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义务。

7月14日,无锡市政府召开全市“车路云一体化”建设部署推进会,听取院士专家解读讲座,总结近年来发展成效,分析当前形势任务,部署下阶段重点工作。会议指出,推进“车路云一体化”发展,是贯彻落实国家布局的战略需要,是夯实提升现代产业集群、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抓手,也是应对城市激烈竞逐态势的务实之举。要聚力深化场景创新和模式探索。在交通管理领域加快建设智慧交通大脑,在公共出行领域稳步推进智能网联自动驾驶的小巴、公交等投运,在市政保洁领域加快推行无人驾驶环卫清扫,在城市物流领域配置更多低速无人配送装备,同时鼓励推出有核心竞争力的集成性车载设备、路侧通信设备等产品,支持企业研发突破车辆后装智能网联终端,并进一步丰富车联网领域数据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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