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央到地方 政策逐步助推跨境电商建设

时间:2023-07-11 12:52 栏目:封面故事 编辑:投资有道 点击: 2,676 次

近年来,伴随着互联网技术、现代交通的快速发展,我国跨境电子商务日益引发人们的关注。从中央到地方,多项政策先后出台,不断为跨境电子商务注入发展动力。

中央积极推动跨境电商发展

电子商务是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是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催生数字产业化、拉动产业数字化、推进治理数字化的重要引擎。而跨境电子商务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商品或者服务贸易进出口的经营活动。目前,我国中央各部门先后出台了多项政策,助推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

2022年11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同意在廊坊等33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提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复制推广前六批综合试验区成熟经验做法,发挥跨境电子商务助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产业数字化发展的积极作用,推动外贸优化升级,加快建设贸易强国。

2022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规划》表示,支持电子商务创新规范发展。引导电子商务发掘消费新场景,拓展线上线下融合的营销渠道。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完善运营基础设施,织密连接中小城市、城乡之间、境外地区服务网络,贯通县乡村电子商务体系,提高服务效率,升级消费体验。

2021年12月,国务院在《“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中强调,依托自由贸易试验区、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和海南自由贸易港,针对跨境寄递物流、跨境支付和供应链管理等典型场景,构建安全便利的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和国际化数据信息专用通道。大力发展跨境电商,扎实推进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积极鼓励各业务环节探索创新,培育壮大一批跨境电商龙头企业、海外仓领军企业和优秀产业园区,打造跨境电商产业链和生态圈。

2021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要求,积极支持运用新技术新工具赋能外贸发展。推广数字智能技术应用。完善跨境电商发展支持政策,扩大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试点范围。培育一批优秀海外仓企业,鼓励传统外贸企业、跨境电商和物流企业等参与海外仓建设。完善覆盖全球的海外仓网络,提高海外仓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促进中小微企业借船出海,带动国内品牌、双创产品拓展国际市场空间。

2021年9月,商务部、中央网信办、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十四五”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提出,支持跨境电商高水平发展。鼓励电商平台企业全球化经营,完善仓储、物流、支付、数据等全球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布局,支持跨境电子商务等贸易新业态使用人民币结算。培育跨境电商配套服务企业,支撑全球产业链供应链数字化,带动品牌出海。

2020年11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表示,推进贸易畅通工作机制建设。落实好已签署的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大力推动与重点市场国家特别是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商建贸易畅通工作组、电子商务合作机制、贸易救济合作机制。培育发展边境贸易商品市场和商贸中心,支持边境地区发展电子商务,探索发展新型贸易方式。

多地发力跨境电商“集群”建设

除了中央各部门发文助推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以外,各地方政府也积极行动,不断在政策上对跨境电子商务予以支持,为其发展提供相关配套服务。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 0 2 2年11月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实施意见》提出,优化跨境贸易服务。拓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地方特色应用,优化“通关+ 物流”“外贸+ 金融”功能,为企业提供通关物流信息查询、出口信用保险办理、跨境结算融资等服务。支持海口、三亚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搭建跨境电商“一站式”服务平台。建立出口跨境电商货物优先查验机制,优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退货监管流程。

湖南省人民政府2020年9月印发《中国(湘潭)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中国(郴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培育“跨境电商+优势产业”优企优品,形成“跨境电商+农村电商”联动发展新模式,探索开展“跨境电商+红色旅游”融合业务,推进“跨境电商+垂直生态”建设,培养跨境电商人才,创新跨境电商通关模式。力争到2025年,实现跨境电商年进出口额10亿美元以上,外贸企业应用跨境电商比例达到30%以上,培养跨境电商人才5000名以上。

广东省人民政府在2020年7月印发《中国(梅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要求经过3年建设,力争打造3个跨境电子商务特色集聚区,引进和培育5家销售额过亿元的跨境电子商务骨干企业。

同时,优化整合商务、海关、税务、外汇等政务服务资源,进一步优化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环境,积极探索建立加快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新体制新机制;以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B2B)出口为主攻方向,协同线上与线下,兼顾货物与服务,平衡进口与出口,对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客属地区跨境电子商务合作平台,以综试区建设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

杭州市人民政府2019年12月发布《关于加快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鼓励跨境电子商务主体培育、品牌培育、人才培育、产业园区建设、仓储物流建设、公共服务建设。对在跨境出口目的国注册自有商标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给予不超过当年境外商标注册费用70%的一次性资金扶持,单个企业扶持总金额不超过20万元;对在跨境出口目的国通过国际认证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给予不超过当年国际认证费用70%的一次性资金扶持,单个企业扶持总金额不超过20万元。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8年11月发布《关于印发重庆市进一步加强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重点打造跨境电子商务销售分拨中心,加快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无票免征”政策落地,优化B2B出口监管流程,争取跨境电子商务B2C进口线下快速配送业务试点,争取跨境电子商务宠物食品进口试点政策,实现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精准服务,建设重庆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辅助数据库,提升重庆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运维质量。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6月印发《中国(上海)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力争通过两至三年的试验改革,形成一套线上交易、线上监管、线上服务、线下支撑的规则体系,适应和引领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建成政府服务高效、市场环境规范、投资贸易便利、资源配置优化、产业特色明显的全球跨境电子商务运营中心、物流中心、金融中心和创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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