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做市商制度积极推进

时间:2023-01-05 13:03 栏目:封面故事 编辑:投资有道 点击: 2,793 次

2022年以来,A股做市商制度积极推进,科创板启动做市商,并有部分股票已经实现了做市商制度。而北交所也发布相关文件,做市商一触即发。

科创板做市商正式启动

2022年以来,证监会及各方协力推动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稳步开展。2022年1月,证监会起草了《证券公司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试点规定(征求意见稿)》,明确做市商准入条件与程序、事中事后监管等六个方面内容。2022年5月13日,证监会发布《证券公司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试点规定》。2022年7月1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实施细则》及业务指南。

此外,作为配套措施之一,2022年10月28日,上交所与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发布《科创板做市借券业务细则》,明确券商从中证金融借入科创板股票用于做市交易业务的有关操作和要求,该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按照“稳妥起步、风险可控”的原则,初期参与科创板股票做市业务的试点证券公司除具备完善的业务方案、专业人员、技术系统等条件外,还需满足资本实力和合规风控能力方面的两项条件,要求最近12个月净资本持续不低于100亿元及最近三年分类评级在A类A级(含)以上。10月31日,科创板做市商正式启动,42只标的股开启做市商时代。

科创板股票做市是指证券公司依托自有资金,为科创板上市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提供买卖双向报价,为标的证券注入持续流动性,方便普通投资者进行交易。

上交所发文称,引入做市商机制是持续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进一步发挥科创板改革“试验田”作用的重要举措,有助于提升科创板股票流动性、释放市场活力、增强市场韧性,对全面推动科创板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此后的一个月内(截至11月30日),科创板做市商运行稳定。42只标的股合计成交2730.86亿元,环比增长12%;平均日均成交量为530.14万股,环比增幅达14.2%。42只做市标的中有22只为科创50指数成分股,权重占比达到67%。科创50在11月内的成交额为1.39万亿元,环比增长超45%;同期,科创50ETF的份额一度突破375亿份,为历史新高。

换手率方面,近六成标的股换手率超过前一个月,如开普云(688228.SH)11月平均换手率达125%,较前一个月提升262.26%。做市标的股的流通股平均换手率环比增加8.54%,而非做市标的股的这一数值反而下降了6.5%。

接下来,科创板做市商迅速扩张,多家券商宣布增加做市商科创板公司标的,12月16日,77只科创板股票实现做市,标的总市值2 .01万亿元,在科创板中占比34.08%。77只做市标的中,30只为科创50成分股。

北交所:发布做市相关规则

除了科创板以外,北交所也即将实现做市 商。11月,北交所起草了《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 做市交易业务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 《做市细则》)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做市交 易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做市指 引》)。混合交易制度也将在北交所落地。

《做市细则》明确了北交所做市商资格、权 利义务、监督管理要求等事项;《做市指引》与之 配套,进一步明确了北交所股票做市交易业务流 程,细化了做市商监督管理要求和评价激励机制 安排,以引导做市商积极、合规做市。

《做市细则》明确,做市商在北交所开展做市 业务,在报价数量、报价价差、报价时长、服务期 等方面需满足一定条件。例如,做市商买卖双向 各自累计申报数量不低于1000股;报价价差在集 合竞价期间不超过3%,连续竞价期间不超过2%; 开盘、收盘集合竞价参与率分别不低于50 %、 70%;连续竞价参与率不低于90%,做市商成交 后报价不符合有效报价要求,但在2分钟内恢复 有效报价的,补充报价时间纳入参与率计算。

北交所做市商有其独特之处。一方面,与新 三板做市制度有序衔接,做市商在北交所开展做 市交易业务,适用其在新三板做市时的账户体系 和交易单元体系,鼓励符合条件的新三板做市商 在相关股票上市后继续提供做市服务;另一方 面,契合北交所发展阶段及流动性特点,在做市 指标和期限要求等方面作出灵活性规定,在报价 豁免和评价激励等方面作出包容性安排。

值得注意的是,考虑在特殊情形下做市商 无法履行持续报价义务,《做市细则》对达到涨 跌停价格、盘中临时停牌期间、不可抗力和意 外事件等情形进行报价豁免。另外,基于做市 商权利义务对等的考虑,明确北交所将对做市 商进行评价,对积极做市的做市商给予适当激 励。

新三板自2014年8月开始实施做市商交易制 度,是境内股票市场做市商机制的首次实践,也 有专门的做市商评价体系。全国股转公司于2019 年4月首次发布做市商季度评价结果。

此次北交所引入做市制度,是在竞价交易基 础上引入做市商,实行混合交易制度。在北交所 混合交易制度下,不对单只股票的做市商数量作 硬性要求,做市商和普通投资者订单类型相同, 系统在撮合成交时不区分做市商订单和普通投 资者订单,做市商和做市商、做市商和投资者、 投资者和投资者之间均可遵循“价格优先、时间 优先”的原则成交。

声明: (本文为投资有道签约作者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否则视为侵权,本刊将追究法律责任)

读者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