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巴交所到阿斯塔纳再到达卡 中国资本市场国际化版图隐现

时间:2018-04-17 15:13 栏目:封面故事 编辑:投资有道 点击: 9,128 次

春节期间,一条深交所准备收购达卡证券交易所25%股权的消息在网上不胫而走。笔者联系到以前的巴基斯坦交易所和阿斯塔纳交易所入股事宜,发现我国交易所走出国门、参股外国证券交易所其实已经不是第一次,我国资本市场国际化的版图已经缓缓展开。

交易所再次海外出手 欲收购达卡证交所25%股权

2018年2月20日,据彭博社报道,孟加拉国达卡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达卡证交所)的发言人Shafiqur Rahman表示,达卡证交所的董事再次证实,批准由深交所牵头的财团提出的对其25%股权的收购要约。达卡证交所将很快把该提议提交给孟加拉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进行最终审批。

达卡证交所共有注册资本1 8 亿股,其中25%的股份共计4.5亿股。本次上交所和深交所联手以每股22塔卡(注:孟加拉国官方货币)的收购报价,向达卡证交所提出要约收购,上述25%股权的估值,高达99.2亿塔卡。其中包括对达卡证交所进行技术升级的费用。若本次收购能够通过该国证券交易委员的最终审批,那就意味着上交所与深交所将成为达卡证交所的战略合作伙伴。

上交所入股阿斯塔纳国际交易所

事实上,国内交易所海外并购可不仅只有达卡交易所这样一个特例。2017年6月8日,上交所与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国际金融中心管理局(以下简称:阿斯塔纳金管局)在阿斯塔纳签署合作协议,将共同投资建设阿斯塔纳国际交易所。作为阿斯塔纳金管局的战略合作伙伴,上交所持有阿斯塔纳国际交易所25.1%的股份,并且在技术咨询、业务规划、产品设计和市场推广等方面对阿斯塔纳国际交易所的筹建给予全方位支持。

在2018年2月14日,证监会官网上公布了一则公告,中国证监会与阿斯塔纳金融服务管理局(以下简称:阿斯塔纳金服局)正式签署《证券期货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

据该公告披露,2月9日,证监会主席刘士余与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金服局CEO斯蒂芬.格林在北京签署了《证券期货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这标志着中哈证券期货监管机构的合作进入一个新的阶段。早在本次与阿斯塔纳金服局签署备忘录之前的2015年5月,证监会已经与哈萨克斯坦国家银行签署了《证券期货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由此奠定了双方开展跨境证券监管与投资业务的合作基础。而本次证监会与阿斯塔纳金服局签署备忘录,将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双边交流合作与监管协同,促进双方的金融和贸易协作。

巴交所早已有我国交易所的股份

而在更早的2017年1月20日,则有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交所、深交所、中巴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巴基斯坦哈比银行组成的联合体出资收购巴基斯坦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巴交所)40%股权,其中中国三家交易所合计持有巴交所30%的股份。在该次收购中,上述联合体以每股28卢比(注:巴基斯坦官方货币)的报价,收购该交易所8亿股总股本中的40%,即3.2亿股,收购总估值达到89.6亿卢比。

该被收购对象——巴交所的前身是卡拉奇证券交易所,于2016年1月与巴基斯坦其他两家交易所合并,是目前巴基斯坦唯一的证券交易所。交易产品包括股票、债券、股票期货、股指期货和REITS等。

沪伦通”已经在路上

早在2015年9月,时任英国财政大臣奥斯本访华,宣布对“沪伦通”开展可行性研究,在经历技术层面两年多的攻坚克难之后,2018年“沪伦通”的成行已经指日可待。

2018年1月3日,据伦敦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伦交所)知情人士透露中英双方都有强烈意愿推动“沪伦通”,模式将完全不同于先前的“沪港通”。此前耗时长达两年多,主要因为有较多技术性难题需要解决,包括时差问题、做市商安排等,伦交所英国总部的业务团队一直和上交所等方面保持沟通,一起商讨解决技术层面的问题。目前,第一阶段可行性研究已经通过,证明该机制可行,后续将深入进行具体机制研究,完成后即可启动。

在具体的互联互通机制方面,双方都会选择一些具有代表性的优质上市公司参与,中英双方都会指定做市商撮合交易,或允许本国投资者在本国交易时段交易对方国家的股票。届时,类似“T+0还是T+1”,“涨跌停板限价”等两国资本市场交易机制的差别,都将得到合理的安排。随着“沪伦通”趋于可实施,中国资本市场的国际化也将写下新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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