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新政落地已满月,实施效果知多少

时间:2018-03-12 16:49 栏目:封面故事 编辑:投资有道 点击: 4,461 次

2018年1月15日,股转系统在2017年底推出的一系列新三板市场的改革新政,开始全面落地实施。截至2月14日,新政策的实施已经满月,本期《投资有道》将为您详细分析改革新政落地后,新三板市场在交易机制变更和加强信息披露监管等改革重点方向上所发生的变化。

2017年12月22日,股转系统召开新三板分层与交易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宣布新三板将引入集合竞价机制、优化协议转让机制、巩固做市转让制度,并公布了在交易制度变更、信息披露和挂牌公司分层等多方面的改革方案。同一天,在股转系统官方网站上分别披露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方式确定及变更指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分层管理办法》等四个承载着具体改革政策的业务规则,新三板又一波改革新政袭来。

股份转让机制改革的效果有待进一步验证

2018年1月15日,本轮改革的重头戏——挂牌公司股份转让机制的变革得到落实:集合竞价机制正式启动;协议转让移至盘后,形成大宗交易机制;原有的做市转让机制也得到改进和增强。

不妨通过比较1月15日前后各20个交易日的成交情况,来考察新三板市场股份转让发生的变化。从2017年12月15日到2 018年1月12日,共计20个有效交易日,新三板市场成交量总计为619.76亿股,其中做市转让成交量为8.84亿股,占总成交量之比为1.43%;而协议转让成交量为610.92亿股,占比高达98.57%。从成交金额方面来看,在这前20个交易日中,市场总成交金额为2,671.37亿元,其中做市转让成交金额为34.82亿元,占总成交金额之比为1.30%;而协议转让成交金额为2,636.55亿元,占比高达98.70%。显然,相对于协议转让的庞大交易规模而言,做市转让的成交规模实在微不足道。可是以占比较小的成交金额,获得了占比更高的成交量,至少说明做市转让具有相对更好的流动性,而且也受此流动性之累,在大趋势利空的背景下,交易的平均定价相对协议转让也更低。

从2018年1月15日到2018年2月9日,同样也是20个有效交易日,新三板市场成交量总计为36.17亿股,其中竞价转让成交量为12.72亿股,占总成交量之比为35.17%;做市转让成交量为8.13亿股,占总成交量之比提高到22.47%;而盘后的大宗交易成交量为15.32亿股,占比为42.36%。再从成交金额方面入手,在这后20个交易日中,新三板市场总成交金额为169.38亿元,其中竞价转让成交金额为64.04亿元,占总成交金额之比为37.81%;做市转让成交金额为29.49亿元,成交金额占比17.41%;而盘后大宗交易成交金额为75.86亿元,成交金额占比为44.79%。同样地,做市转让依然存在着以占比较低的成交金额获得更高占比成交量的情况,说明至少到目前为止,做市转让依然是三种转让方式中流动性最佳的一种。

对比2018年1月15日交易机制改革前后20个交易日内成交量及成交金额总量,不难发现在改革落地之后,市场总成交量大幅下滑,仅有改革前市场总成交量的5.84%,而市场总成交金额也相应大跌,仅有改革前市场总成交金额的6.34%。考虑到做市转让交易方式的成交量和成交金额前后变动不大,可以视作正常衔接,那么交易机制改革落地后最初20个交易日内总成交有的交投清淡,以及广大投资者对交易机制新政策还需要一个试探和熟悉的过程。截至2018年2月9日,已经有多达7名机构或个人投资者,由于在参与集合竞价过程中以严重异常的价格申报且影响收盘价,导致严重扰乱市场正常交易秩序,被股转系统采取限制证券账户交易三个月的自律监管措施。虽然新三板市场和A股市场一样,面临着相似的宏观利空因素,但是在投资者充分了解政策,并开始熟练地掌握交易规则之后,市场总成交量或将有望逐步恢复到接近1月15日之前的水平。

加强信息披露监管得到有效落实

从2017年12月22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披细则》)发布之后,股转系统对挂牌公司的信息披露监管明显加强。自2017年12月25日至2018年2月9日,35个交易日中,股转系统共对45起违规事件进行公告并采取自律监管措施。其中7起事件涉及股票转让违规,而其他38起事件,无论是关联方资金占用,还是重大资产重组违规,或是对外违规担保等等,都涉及到未及时准确进行信息披露,皆属信息披露违规。而从2017年11月6日至2017年12月25日,同样是35个交易日,股转系统仅对18起违规事件采取自律监管措施,其中1起涉及股票发行违规,2起涉及投资者股票转让违规,2起涉及主办券商或律师事务所未在相关业务中尽职尽责,其他13起违规事项中也都存在信批违规的因素。显然,在信批监管加强之后,被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事件增长了150%,其中属于信批违规的事项飙升了192.31%,信批监管的加强,由此可见一斑。

此外,近期在股转系统官方指定媒体上大量出现的补充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流程公告、补充涉及违法违规事项公告、补充涉案公告和补充申请挂牌阶段历次反馈和回复的公告,都说明了股转系统在加强挂牌公司信批监管方面的不遗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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