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令”后的文交所未来

时间:2014-04-25 14:31 栏目:专栏 编辑:投资有道 点击: 4,240 次

作者:西沐   来源:投资有道11年12月刊

可能不少人难以接受,在十七届六中全会的大好形势下,迎来的不是文交所发展的好消息,而是一个几乎使走份额化交易路子的文交所遭遇灭顶之灾的坏消息。

据报道,国务院近日发布的《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明确规定,除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或国务院批准的从事金融产品交易的交易场所外,任何交易场所均不得将任何权益拆分为均等份额公开发行,不得采取集中竞价、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不得将权益按照标准化交易单位持续挂牌交易,任何投资者买入后卖出或卖出后买入同一交易品种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5个交易日;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权益持有人累计不得超过200人。除依法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期货监管机构批准设立的从事期货交易的交易场所外,任何单位一律不得以集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

不少人认为,行业失范与金融及社会风险大环境殃及文交所。其实,这一决定的背景是,宏观上讲,大环境是要更加突出防范金融风险及社会风险;微观上讲,文交所在全国的发展过多过乱,且大多运营能力不强,行为不断失范,有失控的危险。

整顿已经来临,总的来看,有三个去向应该明了:一是明确清理政策界限及清理范围。总体而言,此次清理的界限是“不能做涉及证券、期货属性的交易”,由于涉及证券、期货属性的交易属于虚拟产品交易,具有包括准入、信息披露等一系列监管要求,必须受专业的法律法规约束,并在专业的监管制度下开展业务。二是要在整顿中强化监管,发展重点文交所与试点性的文交所,并进一步成立相应的联席工作机制,确定相应的监管机构及监管所依定的政策法规与办法。三是文交所要重新洗牌,重新定义,重新定位。同时,文交所的业务模式要进一步探索,进一步转型。

一,重新定义文交所,就是要对文交所重新定位。我认为,文交所最大的突围就是重新认识自己,重新进行定位,回归本源。我们说,文交所最核心的有四点:一是非标准标的物的一头对多头、多头对多头交易;二是交易的平台化取向;三是大众参与;四是利用市场机制进行文化普及与美育。最终目标是促进文化艺术产业与金融的对接,壮大文化艺术资本市场。在这里,我们强调文交所应有的一些社会化服务功能,主要包括:功能定位、运营定位、标的物特性的定位和业务模式的定位。

二,在文化体制改革过程中,文交所最大的机会就是利用市场机制而不是权力机制来配置文化艺术资源。

三,现在对文交所交易的资产有很多非议,其实都是现实中存在的问题,只不过文交所作为一个平台,在人们的关注中被放大了。文交所的发展要在这些方面建立一套严格的系统,首先是政府层面的顶层设计至关重要。其次是尽快建立与完善行业组织,提升行业管理、行业能力与行业自律水平。再次是市场秩序与市场支撑体系的优化与规范。

四,要优化文化艺术产业的生态体系建设,既要培育环境,又要优化系统结构。

下一步文交所的发展,我认为,更应在政府的进一步授权中,强化相应的社会化服务的职责,最为重要的就是强化登记功能及见证交易功能。

(西沐 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研究员,文化部《中国艺术品市场白皮书》统筹与执笔人,中国画廊联盟执行理事长、秘书长,中国市场学会艺术品市场专家委员会主任。)

声明: (本文为投资有道签约作者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否则视为侵权,本刊将追究法律责任)

读者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