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准所被罚暂停证券业务3个月,手上有哪些年审项目

时间:2025-02-19 16:16 栏目:财富管理 编辑:投资有道 点击: 401 次

新年伊始,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准所)因为对两家上市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吉林证监局同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

2025年1月3日,证监会公开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紫鑫;证券代码:002118.SZ)的审计机构中准所及注册会计师刘昆、常明、韩波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013年至2020年期间,*ST紫鑫时任实际控制人郭春生以模拟集团化管理模式实际控制182家关联公司,并指使上述公司与*ST紫鑫发生交易,*ST紫鑫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导致年报存在重大遗漏。2014年至2020年期间,*ST紫鑫虚增在地林下参采购成本,并以采购成本结转存货金额,导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且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此外,2017年和2018年,*ST紫鑫通过虚构交易、资金循环等舞弊手段虚增收入和利润,导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中准所作为*ST紫鑫2013年度至2020年度审计机构,在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均发表无保留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

经证监会查明,中准所在*ST紫鑫财务报表审计中的风险识别与评估明显不到位。例如,中准所未充分了解林下参种养殖行业状况与监管环境,未识别出可能导致重大错报风险的战略经营风险;在单笔交易金额为实际执行重要性水平的7.49倍至113倍的情况下,未识别出采购在地林下参为非常规交易或重大事项,未将收入舞弊和存货虚构识别为特别风险;未了解在地林下参业务采购与付款循环内部控制,实际主要供应商为自然人,而审计底稿记录的主要供应商为贸易公司。

同时,中准所在*ST紫鑫财务报表审计中的实质性程序存在明显缺陷。在消耗性生物资产方面,中准所监盘程序执行不到位,林下参的价值主要取决于生长年限,而抽样数据未确定林下参年限,无法确认账面价值。另外,中准所一组盘点人员在一天时间之内完成12块在地林下参抽盘缺乏合理性与可操作性。2014年至2016年期间,中准所未对在地林下参执行监盘程序,且未实施替代审计程序。

在预付账款方面,中准所函证程序执行不到位。例如,函证信息显示,多家供应商的函证地址完全相同或在同一大厦,多家供应商的函证收件人姓名相同、联系电话相同,部分函证收件人与*ST紫鑫员工姓名相同,存在明显异常,而中准所未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以获取审计证据。此外,中准所未评价*ST紫鑫在地林下参采购交易的商业理由,审计底稿未获取在地林下参采购审批授权相关文件。

基于上述违法事实,证监会决定对中准所责令改正,没收2013年至2020年业务收入556.60万元,处以罚款2226.42万元,并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3个月,对三名注册会计师给予警告,并处罚款合计156万元。

资料显示,截至2023年,中准所共有注册会计师208人。其2023年度业务总收入为20999.75万元,其中国内上市公司审计数量为15家,收入合计1560万元。

同日遭吉林证监局行政处罚,手上有哪些年审项目?

2025年1月3日,吉林证监局也对中准所及注册会计师徐运生、范斌、赵德权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中准所作为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利源股份;证券代码:002501.SZ)2015年度至2017年度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经查明,中准所对利源股份货币资金科目的实质性程序存在缺陷。例如,根据银行系统留存资料,建设银行辽源分行出具的询证函回函列明余额为0.90万元,而审计底稿中的银行询证函回函余额为7422.60万元,与银行系统留存的银行询证函回函金额、字体不一致。中准所未保持合理的职业怀疑,未对银行函证过程保持控制,导致银行函证程序失效,获取了虚假回函。

同时,中准所对利源股份在建工程科目实质性程序存在缺陷。例如,《工程进度支付目录》显示,沈阳利源项目按照工程量的70%进行付款,2016年土建部分共支付18946.76万元,钢结构部分共支付779.75万元,总支付金额约1.97亿元,而在建工程却相应增加18.72亿元,中准所并未就差异原因进行核实。

此外,中准所未对利源股份的生产管理系统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利源股份的原始凭证中销售明细单、出库单均出自生产管理信息系统,而中准所未关注生产管理系统中的相关数据与记账凭证后附的出库单、销售明细单相关数据不一致的情况。

根据上述违法事实,吉林证监局决定对中准所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141.59万元,并处以141.59万元罚款,对三名注册会计师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合计20万元。

根据Choice金融终端数据,中准所担任了13家上市公司的2023年年审机构,集中在东三省地区。其中,吉林敖东(000623.SZ)、通化东宝(600867.SH)已在2024年12月宣布改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而在2024年4月,吉林化纤(000420.SZ)、东北证券(000686.SZ)、惠天热电(000692.SZ)、通化金马(000766.SZ)、*ST吉药(300108.SZ)、*ST嘉寓(300117.SZ)、国中水务(600187.SH)、ST通葡(600365.SH)、亚泰集团(600881.SH)、珍宝岛(603567.SH)、吉林碳谷(836077.BJ)均宣布续聘中准所为2024年度年审机构。2025年1月下旬,上述公司多数宣布改聘其他会计师事务所。

声明: (本文为投资有道签约作者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否则视为侵权,本刊将追究法律责任)

读者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