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 暂行办法》正式发布

时间:2016-10-19 15:04 栏目:财富管理 编辑:chenjinghong 点击: 4,097 次

8月24日,银监会正式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在前期征求意见后的基础上证实出台规范p2p网贷平台的业务活动的管理文件。《办法》以负面清单形式划定了业务边界,明确提出不得吸收公众存款、不得归集资金设立资金池、不得自身为出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等,并根据此前的征求意见,增设不的从事债权转让行为、不得提供融资信息中介服务的高风险领域等内容,意在对打着网贷旗号从事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实施市场退出。
在具体的负面清单内容中,除上述要求外,还包括网络借贷平台不得发售金融理财产品、不得开展资产证券化等形式的债权转让等十三项禁止性行为。在政策安排上,允许网贷机构引入第三方机构担保或与保险公司开展相关业务合作。

《办法》要求对客户资金实行第三方存管。规定对客户资金和网贷机构自身资金实行分账管理,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客户资金实行第三方存管,对客户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资金存管机构与网贷机构应明确约定各方责任边界。

银监会方面表示,下一步将制定网贷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具体办法,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网贷资金监管管理职责及存管银行的条件。

《办法》限制借款集中度风险,为更好保护出借人权益和降低网贷机构道德风险,规定网贷具体金额应以小额为主。此外,《办法》还明确对出借人进行风险揭示,明确出借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并设置借款人和出借人的义务、合格出借人条件,明确对出借人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评估和实施分级管理,通过风险揭示等措施保障出借人知情权和决策权。

德众金融董事长兼CEO许圣明分析认为细则的出台,使得行业的发展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为处于变革、调整期的网贷行业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有利于推动行业下一步的健康发展。同时体现了网络借贷普惠金融的特征,平台要对照办法自查自纠,认真贯彻落实办法的各项具体规定。此外,在整治合规之后,转型调整将是网贷行业新的关键词。对此,监管细则中也设置了缓冲期,给平台12个月的调整过渡时间。对于平台而言,也无需过分担忧,早调整早发展。对于投资人而言,监管政策的相继落地、行业自律的逐步推进,是行业发展向好的标志,也是对投资人的更好保障。当然,在过渡期内,可能会出现平台洗牌、退出潮,需要提高警惕,优选合规、有实力的平台进行投资。

真融宝董事长吴雅楠表示,《办法》发布的13条禁令,其实行“负面清单”的监管方式将有利于建立合法合规的边界,同时每个企业都应坚持自律,对照自省。相比之前的征求意见稿,网络借贷平台的信息中介属性更加明确,这一定位将加快借贷平台和理财平台的分化,生产资产和资金理财的专业化分工也将进一步分明。在业务管理和风险控制方面,提出对客户资金实行第三方存管的要求,这有利于厘清网贷的资金去向,保证资金流向的真实性,保证消费者资金不被挪用,从而真正保护用户资金安全。

中房创投运营总监潘爱龙认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尤其值得关注,该条着重强调了银行存管的重要性,未来,银行存管将成为网贷行业的门槛石。目前,银行方面接入方案不成熟,接入速度较慢,这将会对尚未接入的平台形成威胁,对问题平台起到打击作用,这也将加速行业洗牌。

网贷设定借款上限

此外,尤其值得关注的是,银监会在出台的《办法》中明确,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20万元,在不同平台借款总额不超过100万;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同一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100万元,在不同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500万元。

事实上,关于借款限额的规定由来已久。去年底,银监会下发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曾提出,网络借贷金额应当以小额为主,但并未像此次一样明确规划定借款上限。《征求意见稿》仅规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根据本机构风险管理能力,控制同一借款人在本机构的单笔借款上限和借款余额上限,防范信贷集中风险。

投之家联合创始人CEO黄诗樵分析称,这个金额上限比较低,不太符合现实情况。无论是车贷、还是房贷、供应链金融等有抵押业务,这个金额都太低了,按照当前国内的房价,一套房子价值几百万,就算抵押成数按五成计算,20万也太低了,导致平台没法正常做业务,借款人不能正常贷。如果严格按这个标准执行,80%以上的抵押类业务要暂停。平台也只能往小额分散的消费金融业务转型,但目前国内的征信体系不完善,甚至可以说没有,在这种信用环境下大规模开展消费
金融业务,将生成巨大的不良贷款风险。
也有网友表示,如果按这个规定,现在的很多业务都做不了。同时,对于个人借款人来说,同一平台上限仅有20万,在不同平台借款总额不超过100万,这样的将严重打击借款人的借款需求。而对于企业来说,总额不超过500万,势必会造成企业回归银行。也会产生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不能在同一个平台上直接完成借款,对于资金需求较大的客户,有点杯水车薪。

对于平台而言,行业中一些以大额贷款为主的平台将受到极大的冲击。部分业务无法再继续开展,对未来的市场需求得重新定位和开发客源,如果一旦业务转型不成功,势必会造成平台亏损。预计未来跑路和清盘的平台会持上升趋势。以红岭创投为例,该平台平均每笔借款就在百万以上,甚至更高,一旦政策真的落地实行,势必会受到严重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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