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神话: 当天买进又卖出,净赚3倍

时间:2016-12-22 17:15 栏目:金色光 编辑:投资有道 点击: 4,619 次

10月21日,广东瑞兴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瑞兴医药,证券代码:835553)发布股价异动公告:公司股票以1.5元/股的价格成交100万股,以6元/股的价格成交40万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表现为:协议转让方式下,股票当日换手率超过10%。

关于此次交易细节,公司股东何翠娥、谭志勇将分别持有的公司股份54万股和46万股以1.5元/股的价格转让给公司股东陈细初。随后,陈细初将持有的公司股份30万股以6元/股的价格转让给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东陈刚将持有的公司股份10万股以6元/股的价格转让给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上述股票交易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以1.5元/股的低价买入100万股, 随即就以溢价四倍的价格将其中30万股转让给券商,这一进一出,陈细初当天倒手就挣了30万,还把公司70万股以零成本揣进了自己兜中。什么时候赚钱成了这么容易的事情呢?

1.5元/股买入,6元/股卖出 瑞兴医药或有避税嫌疑

资料显示,瑞兴医药是一家具有药品批发经 营资质的医药流通企业,主营业务为药品的批发 销售。公司主要从上游生产厂家或其它医药商业 企业采购药品,然后批发销售给下一级分销商,通 过进销差价获取利润。

2016年1月12日,瑞兴医药挂牌新三板,为新 三板基础层公司,转让方式为协议转让。

2016年4月,瑞兴医药首次实施定向增发,发 行股票数量1200万股,募集资金为1800万元。此 次定增后,瑞兴医药引入12名自然人股东,总股 本增至4000万股,股权结构也相应发生变化。其 中,何翠娥、谭志勇就是通过此次定增成为公司 股东,两人均以294万元认购公司股份196万股, 占比4.9%,为定增后公司第四和第五大股东,且 所持有的股份均是流通股。

通过10月21日的交易,何翠娥、谭志勇以与六 个月前买入价一致的价格将手中所持的公司股份 100万股转让给陈细初,两人持股比例分别变更至 3.55%和3.75%,仍为公司小股东。而陈细初转手 就将其持有的部分股票以6元/股的价格转让给东 莞证券。这一笔交易让人看得摸不着头脑。既然能 以四倍溢价将手中的股票出让给券商,为什么何、 谭二人要将这大好的机会拱手让给陈细初呢?陈 细初又是什么人?三人之间又有什么关系呢?

为此,投资有道记者查阅了瑞兴医药自挂牌 之日起在股转系统中发布的公告,发现其中并未 有与“陈细初”相关的信息,由此可以大致推测,陈细初可能是瑞兴医药小股东或者根本不是公 司原股东。

那么,作为瑞兴医药的小股东,陈细初为何 能拥有优于何翠娥、谭志勇而获得券商较高协议 价格的能力呢?对此,不免令人产生怀疑:这是否 是瑞兴医药避税的一种手段?

根据《个人所得税》(2007年修订)第6条第 5款以及《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22条的规 定,个人股权转让以转让股权的收入额减除财产 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这实 际上就是指个人股东因股权转让的获利金额,或 者说只有在溢价转让的情况下才需缴纳个人所得 税。如果股权转让是平价转让或折价转让则不存 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另外根据《个人所得 税法》第3条第5款规定,个人转让股权所得的个 人所得税税率为20%。

而新三板市场“税收政策原则性比照上市公 司”。因此,如果何、谭二人以1.5元/股的价格将 手中部分股权转让给陈细初,再由其以6元/股的 价格转让给券商,则可以合理免交27万元税金。

针对这种可能性,投资有道记者致电了瑞兴 医药董秘,但截至发稿,对方仍未作出任何回应。

券商或看中成长性 为今后做市做准备

瑞兴医药曾于7月26日发布2016年半年报。数据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309.4万元,同比增长50.23%;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90.7万元,同比增长1184.00%;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35元,同比增长129.29%。从这些数据看来,瑞兴医药总体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正处于业绩快速增长阶段。

此外,在瑞兴医药所处的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行业中,其以23.08%的净资产收益率排名新三板的第一名。在良好的业绩推动下,瑞兴医药明年或有望跻进创新层,并有可能将协议转让变更为做市转让。作为新三板的做市商,东莞证券和联讯证券股份或许正是看中这一点,愿意以四倍溢价的“高价”买入瑞兴医药的股票,为该公司做市正式启动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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