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省发布海上风电 项目补贴政策 上市公司加码布局

时间:2022-08-15 09:24 栏目:行业观察 编辑:投资有道 点击: 1,550 次

在我国大力推动清洁能源发展的背景下,海上风电建设正如火如荼。近日浙江出台海上风电补贴政策,成为继广东、山东之后,国内第三个明确给予海上风电补贴的省份。在上市公司层面,相关产业链公司也在加码布局。

三省明确海上风电补贴政策

利好产业链布局企业

2022年7月4日,浙江省舟山市发布《关于2022年风电、光伏项目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值得注意的是,浙江省舟山市此次下发文件,使该地成为海上风电国补取消后,第三个明确省补的地方。

就海上风电支持政策部分,《通知》提出,海上风电上网电价暂时执行全省燃煤发电基准价,同时给予一定的省级财政补贴。其中明确,2022年和2023年,全省享受海上风电省级补贴规模分别按60万千瓦和150万千瓦控制,补贴标准分别为0.03元/千瓦时和0.015元/千瓦时。同时,该支持政策以项目全容量并网年份确定相应的补贴标准,按照“先建先得”原则确定享受省级补贴的项目,直至补贴规模用完。

据悉,项目补贴期限为10年,从项目全容量并网的第二年开始,按等效年利用小时数2600小时进行补贴。2021年底前已核准项目,2023年底未实现全容量并网将不再享受省级财政补贴。

此外,《通知》还对舟山市2022年海上风电发展提出了建设目标,即开工30万千瓦,核准容量100万千瓦。2022年核准项目,需在2023年开工,2024年底前实现全容量并网。

《通知》要求各区块要积极探索海上风电发展新模式,鼓励海上风电+制氢+海洋牧场,鼓励海上风电就近向产业园区或企业直供电。鼓励海上风电通过参与市场化交易、绿色电力交易,申请绿色金融贷款等措施,提高项目收益。

2020年3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修订两个文件。其中提出,新增海上风电项目不再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按规定完成核准(备案)并于2021年12月31日前全部机组完成并网的存量海上风力发电项目,按相应价格政策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

除了此次的浙江省外,广东、山东在之前已抢先一步推出地方补贴接力国补,支持辖区内海上风电发展。

2021年6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促进海上风电有序开发和相关产业可持续发展实施方案》,要求到2021年底,全省海上风电累计建成投产装机容量达到400万千瓦;到2025年底,力争达到1800万千瓦,在全国率先实现平价并网。全省海上风电整机制造年产能达到900台(套),基本建成集装备研发制造、工程设计、施工安装、运营维护于一体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风电全产业链体系。

该实施方案提出,2022年起,省财政对省管海域未能享受国家补贴的项目进行投资补贴,项目并网价格执行省燃煤发电基准价(平价),推动项目开发由补贴向平价平稳过渡。其中:补贴范围为2018年底前已完成核准、在2022年至2024年全容量并网的省管海域项目,对2025年起并网的项目不再补贴;补贴标准为2022年、2023年、2024年全容量并网项目每千瓦分别补贴1500元、1000元、500元。

此外,2022年4月,山东省提出,对2022至2024年建成并网的“十四五”海上风电项目,省财政分别按照每千瓦800元、500元、3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规模分别不超过200万千瓦、340万千瓦、160万千瓦。

对2022至2024年建成并网的“十四五”漂浮式海上光伏项目,山东省财政分别按照每千瓦1000元、800元、600元、4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规模分别不超过10万千瓦、20万千瓦、30万千瓦、40万千瓦。

中信证券分析指出,海上风电成本下降和项目招标进度超预期,预计2022年起海上风电有望逐步实现平价,2023年起有望加速普遍平价和装机复苏,2022至2025年海风装机复合年均增长率或达30%以上,是风电行业最具成长性和确定性的领域。

海上风电发展势头正猛

这些公司项目建设如火如荼

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新增海上风电并网容量16.90GW,同比增长超过452.29%。根据GWEC统计,2021年全球海上风电增量的80.02%来自中国。截至2021年底,中国海上风电累计并网容量达到26.39GW,保持全球首位。

资本市场上,今年以来,多家上市公司在海上风电领域布局动作不断。

2022年7月5日,运达股份(300772.SZ)披露的投资者调研公告显示,公司自“十三五”期间布局海上风电,进行了海上风电技术研究及海上产品投运测验。针对2022年开始的海上平价市场,公司于2021年9月推出9MW海鹞平台WD225-9000抗台型海上机组,目前该款机组已具备批量化交付能力,同时公司自主研发的11米海上叶片已于近日通过静力测试。

运达股份披露,公司目前已有少量海风项目储备订单,未来公司将基于浙江本省的地域优势,积极布局沿海省份市场,力争达到行业领先水平,形成运达海风品牌优势及核心竞争力。

明阳智能(601615.SH)主营业务涵盖:大型风力发电机组及其核心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风电场及光伏电站开发、投资、建设和智能运营管理。公司预计2022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亿元至25.30亿元,同比增长111.25%到142.94%。业绩增长主要系2022上半年风电行业整体保持稳步发展态势,公司在手订单增加及公司风机交付规模上升。此外,电站项目转让的规模和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

龙源电力(001289.SZ)2022年4月6日披露的2021年业绩说明会中提及,截至2021年12月底,公司海上风电在运容量为259.16万千瓦。下一步,公司将有序推动海上风电发展,做好平价海上、深远海风电开发等相关技术储备,跟踪各地拟出台的相关政策,结合国家“十四五”五大海上风电基地建设规划,以及沿海各省“十四五”海上风电发展规划,重点布局海上大基地。同时,创新开拓思路,针对各地鼓励发展的产业和诉求,深入谋划布局海上风电+制氢、海洋牧场、综合能源岛等创新融合发展形式。

具体业务方面,今年以来,多家上市公司在海上风电项目建设方面有新进展。

2022年5月14日,粤水电(002060.SZ)披露,公司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能建广东电力院)签订《粤电阳江青洲一、二海上风电场项目EPC总承包工程青洲一塔筒及其附属设备订货合同》《粤电阳江青洲一、二海上风电场项目EPC总承包工程青洲二塔筒及附属设备订货合同》。该项目位于广东省阳江市,合同主要内容包括塔筒及其附属设备,以及46套塔筒的供货及附属件的安装、塔筒海上运输。

而东方电缆(603606.SH)也曾于2022年4月8日披露,公司收到上述中能建广东电力院的《中标通知书》,确认公司为相关海上风电项目的中标单位。

中标项目为粤电阳江青洲一、二海上风电场项目EPC总承包工程66kV海缆及敷设工程(A标段),中标金额约2.979亿元。其中,粤电阳江青洲一海上风电项目涉海面积约64km2,场址水深范围35m~38m,中心离岸距离约50km。项目规划装机容量为400MW,拟布置37台单机容量为11MW的抗台风型海上风力发电机组。粤电阳江青洲二海上风电项目涉海面积约96km2,场址水深范围37m~43m,中心离岸距离约55km。项目规划装机容量为600MW,拟布置55台单机容量为11MW的抗台风型海上风力发电机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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